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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8,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日添赢 3 号”活期存款增益型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9 亿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
业”)2019 年 9 月 27 日与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签署了《宁波东
海银行“日添赢 3 号”活期存款增益型产品协议书》,并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认
购其保本活期存款增益型产品,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18,000 万元,产品期限为 214
天。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暨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2020 年 4 月 24 日,日星铸业赎回了部分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
行保本活期存款增益型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根据《宁波东海
银行“日添赢 3 号”活期存款增益型产品协议书》,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象山支行将于每季度结息,结息日为 3 月 21 日、6 月 21 日、9 月 21 日和 12 月
21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赎
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20 年 8 月 24 日,日星铸业继续认购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其保本活期存款增益型产品,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10,000 万元,产品期限为 29
天。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上述理财产品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到期收回,收回本金人民币 24,000 万元,
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 3,816,887.20 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日星铸业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了宁波东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保本
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00,0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036,792.45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3,963,207.5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821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使用金额
       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
  1                                         日星铸业                89,204.00          84,100.00
       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35,900.00          35,900.00

                          合 计                                    125,104.00         120,000.00

      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                      “日添赢3号”活期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        3.85%           -
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存款增益型产品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联交易

                   保本活期存款增益
        91天                                  -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审计办公
室、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
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结构性存款的相应损益情况。
    5、本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
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日星铸业已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与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签署

了《宁波东海银行“日添赢 3 号”活期存款增益型产品协议书》,现日星铸业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继续认购其保本活期存款增益型产品。以下甲方为宁波日星铸

业有限公司,乙方为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日添赢 3 号”活期存款增益型产品协议书

        乙方每季度结息时,如甲方当季度(从上一个结息日或签约日到下一个
        结息日或协议终止日)协议账户日均活期存款余额符合如下条件,则按
        照相应档次计息标准进行计息;日均余额计算方式为从上一个结息日
        (或签约日)到下一个结息日(或协议终止日)的积数之和 /对应天
        数。
        账户日均存款余额计息标准(自签署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3 年
业务规则 期定期存款利率以 3.85%计息):
        小于 1000 万元,按照我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大于等于 1000 万元,小于 2000 万元,按照我行 3 个月定期存款挂牌利
        率计息;
        大于等于 2000 万元,小于 3000 万元,按照我行 6 个月定期存款挂牌利
        率计息;
        大于等于 3000 万元,小于 4000 万元,按照我行 1 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
         率计息;
         大于等于 4000 万元,小于 5000 万元,按照我行 2 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
         率计息;
         大于等于 5000 万元,按照我行 3 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注:具体档次金额及计息标准以我行为准。

结息日   每季度结息,结息日为 3 月 21 日、6 月 21 日、9 月 21 日和 12 月 21 日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终止。本
         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协议至甲方提出协议终止之日起终止。如本
         协议中部分约定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时,其他未受影响的
其他
         条款仍应有效。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活动而产生的
         一切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
         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述理财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三)其他说明

    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

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

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是否为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实
 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本次交
                      表人   (万元)                                际控制人
                                                                                    易专设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   1、宁波工业投
宁波东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银行                                  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2、杭州巨星科
           1993-11-10 张伟   101,800                                                  否
股份有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券、金融债券;从事银行卡 3、远大物产集
                                        (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 团有限公司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0.64 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8.02 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64 亿元,实现

净利润人民币 0.42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2.21 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8.87 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88 亿元,实现

净利润人民币 0.86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

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宁波东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8,763.90                       713,300.08
负债总额                                  304,468.13                     332,815.27

净资产                                    354,197.74                     380,396.95

            项目             2019 年度(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742.39                      45,059.09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

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 18,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 8.9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4.73%,占公

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5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

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

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9 亿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 亿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

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
况


                                                                      单位:万元
                                 实际         实际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投入金额     收回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1    保本活期存款增益型     6,000.00      6,000.00       54.54          0.00

     2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00      6,000.00       57.47          0.00
     3    保本期限结构型         8,000.00      8,000.00       78.78          0.00

     4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00     10,000.00      115.56          0.00
     5    保本浮动收益型         8,000.00      8,000.00      153.58          0.00

     6    保本保证收益型        12,000.00     12,000.00      104.63          0.00

     7    保本浮动收益型        15,000.00     15,000.00      290.10          0.00
     8    保本活期存款增益型    18,000.00     18,000.00      351.74          0.00

     9    保本浮动收益型        17,000.00     17,000.00      160.83          0.00

 10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00              -          -     10,000.00

 11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00              -          -      3,000.00
 12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00              -          -      5,000.00

 13       保本浮动收益型        10,000.00              -          -     10,000.00

 14       保本活期存款增益型    10,000.00     10,000.00       29.94          0.00

 15       保本活期存款增益型    18,000.00              -          -     18,000.00
             合计              156,000.00     110,000.00      1,397.17    46,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7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9.7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7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6,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44,000.00

总理财额度                                                                90,000.00

    注:

    1、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
    2、经公司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上表“最近 12 个月内单
日最高投入金额”是按照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
额。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