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0-12-0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日月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日月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
进行认真审阅,进行了认真审议。听取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介绍和
说明,对所关心问题进行了询问,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所提供的资料,在保证所获
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进
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
向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
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
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
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开展票据池业
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向合
作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15 亿元以内的票据池业务,以上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
用,利用票据质押方式实施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
成本。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金明、张志勇、郑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