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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日月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罗金明)2021-04-2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罗金明)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0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
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3           13       12          0       0            否                    1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考察活动,并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
设的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向我们进行了
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
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
的报道内容。
    3、年报工作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到公司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规
范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年报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召开的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审
计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
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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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0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发布 2019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 2020 年 4 月发布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于 2020 年 7 月发布 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程序严格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
绩预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报告期内的财务审计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工
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并能独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经营状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10、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