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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日月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2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序号                                 目录                                    页码

 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三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6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3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8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3


 5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5


 6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6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7                                                                             29
       预计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8


 四    附件:《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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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

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

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

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

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

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

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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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

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

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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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村)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明康先生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委托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三、董事长宣布大会开始

       四、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五: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听取《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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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选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八、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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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
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将公司董
事会 2020 年度的相关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风电铸
件、塑料机械铸件和柴油机铸件、加工中心铸件等其他铸件,主要用于装配能源、通用机械、
海洋工程等领域重工装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拥有年产 40 万吨铸件的产能规模,最大重量 130 吨的
大型球墨铸铁件铸造能力。2020 年 5 月公司开始建设年产 18 万吨海装关键铸件项目(二期 8
万吨)正紧张有序的建造中,预计将在 2021 年 3 季度建设完成并试生产,建设完成后公司将
形成年产 48 万吨的铸造产能规模。依托技术、产品、规模、质量及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公司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在大型重工装备铸件行业中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依据 2011
年 9 月中国铸造协会公布的中铸协字【2011】102 号文件,公司被列入“中国铸造行业千家
重点骨干企业”首批 300 家企业名单。2014 年 5 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中国铸造行
业综合百强企业”。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10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项目已经建设并开始
满产;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项目从 2020 年 7 月份开始释放产能,项目
预计在 2021 年内建设完成,届时公司将达到 22 万吨的精加工设计产能规模。形成了完善的
铸造、精加工产业链,满足客户“一站式”的交付需求。公司在 2019 年 11 月成立了宁波日
月核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专注于核电装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逐步丰
富企业产品线,增加企业利润点。
    2020 年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各大经济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政府最先推
出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的各项举措,有效促进了快速全面的复工复产。根据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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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2020 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 100 万亿元大关,逆势增长 2.3%,成为全球主要经
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国家。
       2020 年国内风电新增吊装容量高达 57.8GW,在 2019 年基础上翻倍增长,风电行业持续
发展并处于高景气度。随着碳中和相关政策不断出台,风电行业将迎来历史性的机遇。在做
好防疫工作前提下,公司在 2020 年订单饱满,公司产销两旺。同时由于公司在大兆瓦风机零
部件领域的批量供货绝对优势, 2020 年已经实现海上大型化风电铸件出货逾 5 万吨,比 2019
年 1.36 万吨出货实现大幅增长,成为海上风电铸件的主力供货方。面对大宗材料处于高位震
荡的格局,公司积极开展新材料、新工艺研究,将技术转化成降低成本的主要动力。
       2020 年国内经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第一季度表现较差,注塑机行业影响较大。随着国内
疫情受控,经济快速复苏,国内注塑机市场的总体需求迅速反弹回升,2020 年整体处于景气
状态。2020 年 3 月后,国外新冠疫情开始蔓延,国外注塑机市场受到严重冲击,2020 年下半
年才逐步改善。同时在风电行业景气度较高的条件下,公司战略性的将产能转移给风电铸件
生产。2020 年公司注塑机业务实现收入 54,604.84 万元,,与 2019 年 54,604.84 万元基本持
平。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059.83 万元,同比上升 46.61%,营业成本增加 40.26%,
实现净利润 97,917.41 万元,同比增加 94.07%,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量 50,205.61 万元,
同比减少 40.76%。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年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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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
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投
资建设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二期 8 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
    5、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
案》。
    6、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提请召
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0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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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日月转债”的议案》。
       8、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11、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2、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审
议议案 31 项。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诚信尽责地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要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对会计政策变更、聘任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审议工
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市场形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了较为
系统的规划研究,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重点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秉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
及资质审核等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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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0 年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在 2020 年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提名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史济波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已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经累积
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以“安全、环保、劳动强度降低”为目标,以“质量、产量、成本”为抓手,继续推动
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减少内部管理环节,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
    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在行业低谷中积极推动公司实施扩产和产业链延伸战略,通过收
购兼并和技改等形式将产业做大做强,巩固企业行业龙头地位。
    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持续稳定的分
红政策,回报投资者,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二)2021 年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将围绕整体发展目标,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并完成如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1、内部管理持续提升
    2021 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构建运转高效的管理模式,深化
落实分工责任机制,以此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持续培养和引进研究型人才,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包括先进装备),结合潜在市场需
求开展系列化研究,重视对取得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和研究人员的保密工作,形成完备
的知识产权体系。
    3、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发掘新渠道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广泛了解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发展战略,不断开拓新渠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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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尤其为核废料储存罐研发成功后快速对接市场做好准备。对老客户(尤其是发展潜力
大的优质客户)加强互动,从客户新品设计开始,各重要节点植入本公司要素。积极开发国
际市场,紧跟风电行业机型大型化趋势,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向大型化产品和国际客户进行
拓展,深化“两海战略”,争取公司风电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4、加强企业文化和队伍建设,提升员工动力、激发员工活力
    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利用好上市公司的平台,做好人才储备和管理干部队
伍梯队建设工作,继续在公司内部推行绩效管理,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使全体员工各司其
职、勇于担当。
    5、持续推进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为使员工充分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及充分调动员工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公平、透明的
方式考核各个员工,通过考核结果给予积分,最终用积分换股权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让员工
通过公司平台来进行“创业”,进而获取财富,最终形成公司发展、员工致富的良性循环。
    6、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管理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成功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作为公众公司,董事会将切实
做好新规则体系下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时效性,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平台,着力提高
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度。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
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
    7、组织培训工作
    继续做好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培训的组织工作,进一步
提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行职务的能力、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形势,勤勉尽责,规范运
营,全面完成 2021 年度目标,并以持久的发展和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并致力于成为投资者信
赖的上市公司。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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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2020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
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审议了 2020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
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2020 年,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分别采取
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之日止。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2 名,简历如下:
       1、汤涛,女,1980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7 年 9 月起任职于宁波市鄞州区人民
法院,历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会主席。
       2、傅树根,男,1947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宁波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
问。
       3、王凌艳,女,1992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工作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现任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管理部员工,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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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12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0 年综合授信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
    5、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6、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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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10、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1、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2、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
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情况,列席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
议。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
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现行财务制度、流程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
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监督功能得到有效发
挥,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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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开设新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与保荐机
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该事项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息的情形。
    4、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
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
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切实可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出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该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
了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该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于续聘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对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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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有关规定,对离职激励对象(胡广、俞凯、
陈立中、陈榜初等合计 7 名员工)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第二期解除限售进行了审核,监事会
认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限制性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
效。

       7、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方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意见
       经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以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0、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情况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是客观公允的。

    三、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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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规政策的规定行使监督职责,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良好沟通渠道,严格监督公司的
财务和经营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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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各大经济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政府最先推
出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的各项举措,有效促进了快速全面的复工复产。根据国家统计局
数据,2020 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 100 万亿元大关,逆势增长 2.3%,成为全球主要经
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国家。
    2020 年国内风电新增吊装容量高达 57.8GW,在 2019 年基础上翻倍增长,风电行业持续
发展并处于高景气度。随着碳中和相关政策不断出台,风电行业将迎来历史性的机遇。在做
好防疫工作前提下,公司在 2020 年订单饱满,公司产销两旺。同时由于公司在大兆瓦风机零
部件领域的批量供货绝对优势, 2020 年已经实现海上大型化风电铸件出货逾 5 万吨,比 2019
年 1.36 万吨出货实现大幅增长,成为海上风电铸件的主力供货方。面对大宗材料处于高位震
荡的格局,公司积极开展新材料、新工艺研究,将技术转化成降低成本的主要动力。
    经过中介机构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38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059.83 万元,同比
上升 46.61%,营业成本增加 4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937.73 万元,同比增
加 94.11%。

 一、利润表项目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实际数       2019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营业收入                                511,059.83          348,583.04           46.61%

营业成本                                365,688.15          260,717.98           40.26%
销售费用                                  2,160.25            5,401.17          -60.00%
管理费用                                 11,936.51           11,473.70            4.03%
研发费用                                 19,969.54           13,524.64           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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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2,798.84            -1,082.18         -158.63%
其他收益                                 2,388.62             1,109.56          115.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00.83           906.25          -11.6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85.58          -889.86            0.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89.54          -283.10          202.2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78            12.24         -106.37%
营业外收入                                     964.80           267.40          260.81%
营业外支出                               1,702.37               640.78          165.67%
所得税费用                              15,341.73             7,039.92          117.92%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7,917.41            50,454.00           94.07%
基本每股收益                                     1.26              0.69          82.61%
    变动 20%以上的说明原因:
    1、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46.61%,主要为风电行业产品销售量同比增加 48.35%,销售额同
比增加 55.93%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41.10%,主要为公司产品销售量增加 48.35%所致。
    3、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60.00%,主要为新收入准则下,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47.65%,主要为公司积极开拓新市场、研发新产品所致。
    5、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158.63%,主要为公司资金增加存款增加后利息收入增加。
    6、其他收益同比增加 115.28%,主要为与生产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202.27%,主要为加强库存管理,长期库存品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 260.81%,主要为与生产活动不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 165.67%,主要为对外捐赠增加及固定资产处置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117.92%,主要为 2020 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1、净利润同比增加 94.07%,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46.61%,产品结构优化,精
加工产能释放增加了加工环节的利润,产品获利能力得到加强,产品总体毛利率有所提升;
积极推进降本增效,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控制合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高收益型
产品,费用率持续降低;公司持续重视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在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46.61%的
情况下,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合计同比增加 16.40%,存货同比增加 9.06%。公司资产周转能
力和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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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 82.61%,主要为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主要资产类别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实际数         2019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1、资产类
1.1、流动资产                       829,412.21            493,789.98              67.97%
1.2、固定资产                       166,801.25            111,954.42              48.99%

1.3、无形资产                        19,766.43             15,771.45              25.33%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4,202.17             11,708.54             -64.11%
2、负债类
2.1、流动负债                       204,349.30            192,165.17               6.34%
2.2、非流动负债                       6,448.04            112,302.95             -94.26%
3、所有者权益

3.1、股本                            96,760.40             53,134.70              82.10%
3.2、资本公积                       444,866.47             84,500.33             426.47%
3.3、盈余公积                        17,411.20             14,036.89              24.04%
3.4、未分配利润                     272,585.96            193,961.05              40.54%
资产总额                          1,040,684.01            658,763.90              57.98%
    变动 20%以上的说明原因:
    1、流动资产同比增加 67.97%,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固定资产同比增加 48.99%,主要为公司大量投资精加工设备及厂房所致。
    3、无形资产同比增加 25.33%,主要为公司为扩充新铸造产能购买土地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减少 64.11%,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5、非流动负债同比减少 94.26%,主要为公司发行可转债转股应付债券减少所致。
    6、股本同比增加 82.10%,主要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所致。
    7、资本公积同比增加 426.47%,主要为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本公积溢价增加
所致。
    8、盈余公积金同比增加 24.04%,主要为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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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未分配利润同比增加 40.54%,主要为公司 2020 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10、资产总额同比增加 57.98%,主要为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97,937.73
万元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三、2020 年主要偿债能力及资产管理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指标项目            2020 年实际数        2019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流动比率                              4.06                   2.57               57.95%
速动比率                              3.58                   2.31               55.03%
资产负债率                          20.26%                 46.22% 减少 25.96 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56                   3.51               29.92%
存货周转率(次)                      7.26                   5.95               22.13%
每股净资产                            8.58                   6.67               28.6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52                   1.80              -71.13%
    主要项目分析:
    1、公司流动比率同比增加 57.95%,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公司速动比率同比增加 55.03%,主要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资产负债率为 20.06%,同比减少 25.96 个百分点,主要为公司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所致。
    4、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增加 29.92%。主要为优化客户结构,将强对销售人员到期货款
考核责任所致。
    5、存货周转率同比增加 22.13%,严格按照订单生产,减少中间库存资金占用,库存控
制良好所致。
    6、每股净资产同比增加 28.63%,主要为 2020 年净利润大幅增加,可转债转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成功资本公积金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每股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 71.13%,主要为 2020 年第四季度大宗材料高位快
速上涨,公司充分发挥资金优势,理顺产业链供给通道,将原来利用票据支付的生铁款在 7-12
月用现汇支付,增加现汇支付金额为 48,911.77 万元,增加了现金流出金额。
    综上分析,公司在 2020 年产品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抗风险方面均有一定提升
    1、盈利方面:2020 年国内风电行业维持高景气度,公司产品订单饱和,年产 18 万吨海
装关键铸件项目(一期 10 万吨)产能充分释放,公司产销规模创历史新高。产品结构持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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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精加工环节内移后,获取了加工环节的利润,增强了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在严格
控制生产成本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期间费用,费用率持续降低。
    2、资产周转方面:2020 年公司在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同比有明显的提升,公司将持
续加强推动人均产量、单位面积产量、单位投资产量提升,不断探索新的科学方法提升公司
产量、提升物资流转速,加快产品交付和资金回笼。
    3、偿债方面:2020 年公司可转债转股完成,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公司现金流充
足,资产负债率处于稳健区域,企业抗风险能力得到了提升。
    随着碳中和红利的不断释放,公司将顺势而为,紧紧把握市场脉搏,不断提升市场占有
率。优化产品结构,通过开源节流及降本增效努力提升公司业绩。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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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日月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979,377,269.2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7,430,247.36 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
的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743,024.74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后 2020 年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 2,725,859,606.73。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967,604,009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09,633,282.88 元(含税)。本年
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0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62%;不派送红
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
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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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制定的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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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日月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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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
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监事薪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由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
生、史济波先生、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 9 人组成。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傅
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史济波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领取独董津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汤涛女士、傅树根先生、王凌艳女士 3 人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汤
涛女士领取监事会主席津贴;职工监事王凌艳女士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监事傅树根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傅明康先生、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组成,根据其在
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规定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部由绩效薪酬组成。按照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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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职务确定的绩效分值标准,根据其月度实际出勤率计算分值
系数,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三大指标(质量、产量、成本)与年度目标进行对比实施考核,
按月计算出其实际业绩考核分(注:绩效得分一般为 80~120 分),再按照岗位分值标准和
出勤率计算月度绩效薪酬,以全年十二个月平均绩效薪酬作为年终奖。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傅明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绩效分值标准为 800 分,通过测算预计全年薪酬
区间为 50.00 万元~65.00 万元;
    2、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中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虞洪康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王烨先生在公司任职,绩效分值标准为 680 分,通过测算预计全年薪酬区间为 40.00
万元~55.00 万元;
    3、董事傅凌儿女士、监事王凌艳女士为公司专员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员标准确定,年
薪为 7.00 万~12.00 万元;
    4、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 2021 年度津贴标准为 7.20 万元整(含
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5、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 2021 年度津贴标准为 6.00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预计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   名                          职   务                            2021 年薪酬区间
   傅明康                     董事长、总经理                             50.00~65.00
   傅凌儿                            董事                                7.00~10.00

   张建中                     董事、副总经理                             40.00~55.00
   虞洪康                     董事、副总经理                             40.00~55.00
   王 烨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40.00~55.00
   罗金明                          独立董事                                  7.20
   张志勇                          独立董事                                  7.20
   郑曙光                          独立董事                                  7.20

   汤 涛                          监事会主席                                 6.00
   王凌艳                            监事                                7.00~12.00

    五、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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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与公司存在劳动
关系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
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前提下参与,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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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
营计划,现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明康先
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我们一致认
可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2020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授权        2020 年实际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发生金额

 1           傅志康(江东西爱)             零星工程                      100.00           0.00

 2         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办公表格印刷                       21.00         10.77

 3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机器配件                       50.00         20.98

 4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设备                        458.00        123.89

 5         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         模具采购                      400.00        287.98

 6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加工                  2,710.00        2,623.64

 7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1,000.00          820.35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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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及律师费                     50.00         21.95

 9            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房租                         90.00         84.92
                              合计:                                        4,879.00       3,994.48

       备注:傅志康挂靠宁波市江东西爱建筑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20 年授      2020 年实际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权金额         发生金额

  1      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废铁等                                60.00         40.89

  2      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
                                           铸件产品                           120.00           22.79
  3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4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铸件加工报废赔偿                      10.00          0.66

                                           小额电费、小额修理费和采购

  5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部分废品和运输过程中损坏的             8.00          0.38

                                           铸件费用

  6      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          铸件加工报废赔偿                       3.00          0.00

                                  合计:                                      201.00           64.72

       备注: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与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计
算。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65.24

       (三)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 2020 年实际发生额,2021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
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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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服务内容              2021 年授权金额

  1      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办公表格印刷                                   18.00

  2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机器配件                                       66.00

  3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设备                                           90.00

  4      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           模具采购                                      400.00

  5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加工                                    2,710.00

  6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1,000.00

  7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及律师费                               50.00

  8      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房租                                           90.00
                                      合计:                                            4,424.00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内容                2021 年授权金额

  1      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废铁等                                         80.00

  2      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
                                            铸件产品                                       50.00
  3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4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铸件加工报废赔偿                               10.00

                                            小额电费、小额修理费和采购部分废品
  5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11.00
                                            和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铸件费用

                                      合计:                                              151.00

                                合计
      备注: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与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计
算。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村
      注册资本:0.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双华
      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
营)。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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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763,096.29

                 净资产                                                          756,036.79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45,340.26

                 净利润                                                          139,603.84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配偶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2、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压缩机、电梯曳引机、稀土永磁无齿曳引机、自动扶梯主机、电梯零部件的
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45,874,909.73

                 净资产                                                        33,227,694.66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9,241,917.53

                 净利润                                                         8,465,875.51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均担任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且分别
持股 1.8235%和 1.7647%,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3、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小白村林家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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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铁钧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木模、五金模具、冲压件、塑料弹簧制品的制造、加工。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14,159,934.35

                 净资产                                                       2,846,198.28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738,522.03

                 净利润                                                         205,182.76

    关联关系:公司原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的总工程师范信龙配偶的弟弟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4、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中亚
    经营范围:风能设备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电器的
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107,965,154.11

                 净资产                                                      52,407,569.96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3,828,385.35

                 净利润                                                      10,010,499.57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儿子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
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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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旭斌
     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15,303,736.80

                 净资产                                                       3,072,068.71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0,097,431.56

                 净利润                                                        592,149.04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陈旭斌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
定为关联方。

   6、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269 号环球航运广场 29 层
   负责人:邬辉林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所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79,686,338.90

                 净资产                                                       5,029,664.79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85,797,228.40

                 净利润                                                       4,239,703.04

    关联关系:公司原第四届监事会聘任的监事会主席徐建民先生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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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黄避岙乡龙屿村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9,245,919.19

                 净资产                                                       1,915,567.10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849,174.32

                 净利润                                                         237,479.6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弟弟陈军民控制的企业。

    8、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中路 576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25,843.57

                 净资产                                                         47,830.90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314,705.50

                 净利润                                                        -17,64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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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弟弟陈军民及其配偶持股 100%企业。

    9、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
    注册资本:192.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吉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服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电梯装配零件、电梯曳引机、自动
扶梯驱动主机、轴承、新型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汽车电器的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末

                 总资产                                                      909,421,209.96

                 净资产                                                      665,702,864.86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89,450,636.44

                 净利润                                                      102,144,074.2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均担任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且分别
持股 1.8235%和 1.7647%,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9.6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东
吴凯虹模具厂、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象山日顺机
械有限公司等之间的关联交易,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由于距离近,运输方便,信誉
好,质量和供应量得到保证,有利于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本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宁波欣达螺杆压
缩机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
东吴凯虹模具厂、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等的销售由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距离近,运输方便
等优势,充分降低了费用和成本。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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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
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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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经
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同地区相关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水平,确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含税)。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性、独立性及 2020 年为公司进行审计的
工作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
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
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2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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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
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朱伟            2000 年             2005 年         2004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益安           2021 年               2012 年        2021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魏琴            2005 年               2007 年        2005 年            2020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伟
    近三年签署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部分如下: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8 年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报审计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益安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0 年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8-2019 年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2019 年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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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8-2019 年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2019 年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2019 年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2019 年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朱伟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朱伟      2019 年 3 月 8 日       行政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         被出具警示函


 2        朱伟      2019 年 12 月 6 日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         被出具警示函


 3        朱伟      2020 年 6 月 16 日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被通报批评


       签字会计师郑益安、质量控制复核人魏琴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
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2021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70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30
                                                       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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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
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立信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现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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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罗金明)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0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
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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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3           13       12          0             0             否                 1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考察活动,并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
设的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向我们进行了
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
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
的报道内容。
    3、年报工作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到公司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规
范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年报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召开的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审
计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
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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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0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发布 2019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 2020 年 4 月发布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于 2020 年 7 月发布 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程序严格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
绩预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报告期内的财务审计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工
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并能独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经营状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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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10、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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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张志勇)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
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0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举行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
审慎负责、积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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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9          9          8          0             0             否                 0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考察活动,并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
设的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向我们进行了
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
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
的报道内容。
    3、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员会委员,本人 2020 年履职期间内召开提名委员会会
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
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0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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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发布 2019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 2020 年 4 月发布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于 2020 年 7 月发布 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程序严格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
绩预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10、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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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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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郑曙光)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
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0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举行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
审慎负责、积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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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9          9          7          0             0             否                 2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考察活动,并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
设的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向我们进行了
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
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
的报道内容。
    3、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
司 2020 年履职期间内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
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0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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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发布 2019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 2020 年 4 月发布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于 2020 年 7 月发布 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程序严格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
绩预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10、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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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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