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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日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1-08-2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进行了

认真审议。听取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介绍和说明,对所

关心问题进行了询问,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所提供的资料,在保证所获

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

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1月1

日至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3名离职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920股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3.45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罗金明、张志勇、郑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