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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日月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4-2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序号                                 目录                                    页码

 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三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6


 1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2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


 3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


 4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


 5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


 6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3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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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4


 9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38


 四    附件:《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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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

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

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

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

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

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

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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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

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

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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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村)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明康先生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委托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三、董事长宣布大会开始

       四、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五: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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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听取《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选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八、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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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1 年度,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相关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风电铸
件、塑料机械铸件和柴油机铸件、加工中心铸件等其他铸件,主要用于装配能源、通用机械、
海洋工程等领域重工装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1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7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62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0 亿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
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 年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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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3.2 万吨铸件项目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6、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
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8 项。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诚信尽责
地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要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审议工
作,并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市流通、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市场形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了较为
系统的规划研究,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重点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秉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
及资质审核等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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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以“安全、环保、劳动强度降低”为目标,以“质量、产量、成本”为抓手,继续推动
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减少内部管理环节,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
    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在行业低谷中积极推动公司实施扩产和产业链延伸战略,通过收
购兼并和技改等形式将产业做大做强,巩固企业行业龙头地位。
    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持续稳定的分
红政策,回报投资者,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二)2022 年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将围绕整体发展目标,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并完成如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1、内部管理持续提升
    2022 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构建运转高效的管理模式,深化
落实分工责任机制,以此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持续培养和引进研究型人才,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包括先进装备),结合潜在市场需
求开展系列化研究,重视对取得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和研究人员的保密工作,形成完备
的知识产权体系。
    3、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发掘新渠道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广泛了解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发展战略,不断开拓新渠道、新
客户。尤其为核废料储存罐研发成功后快速对接市场做好准备。对老客户(尤其是发展潜力
大的优质客户)加强互动,从客户新品设计开始,各重要节点植入本公司要素。积极开发国
际市场,紧跟风电行业机型大型化趋势,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向大型化产品和国际客户进行
拓展,深化“两海战略”,争取公司风电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4、加强企业文化和队伍建设,提升员工动力、激发员工活力
    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利用好上市公司的平台,做好人才储备和管理干部队
伍梯队建设工作,继续在公司内部推行绩效管理,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使全体员工各司其
职、勇于担当。
    5、持续推进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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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员工充分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及充分调动员工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公平、透明的
方式考核各个员工,通过考核结果给予积分,最终用积分换股权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让员工
通过公司平台来进行“创业”,进而获取财富,最终形成公司发展、员工致富的良性循环。
    6、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管理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成功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作为公众公司,董事会将切实
做好新规则体系下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时效性,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平台,着力提高
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度。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
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
    7、组织培训工作
    继续做好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培训的组织工作,进一步
提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行职务的能力、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形势,勤勉尽责,规范运
营,全面完成 2022 年度目标,并以持久的发展和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并致力于成为投资者信
赖的上市公司。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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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2021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
开展工作,审议了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作如下汇报: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各位监事的简历如下:
       1、汤涛,女,1980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7 年 9 月起任职于宁波市鄞州区人民
法院,历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会主席。
       2、傅树根,男,1947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宁波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
问。
       3、王凌艳,女,1992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工作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现任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管理部员工,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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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3.2 万吨铸件项目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6、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则所赋予的职责,认
真履行监督职能,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情况,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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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
    (1)对公司现行财务制度、流程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监督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
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
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拟定,充分考虑了行业状况及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
    (1)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系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且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变更事项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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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3.2 万吨大型铸件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子公
司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
    (1)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
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此次投资建设年产 13.2 万吨大型铸件项目不涉及交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需要本项目投产后,将提高公司铸造产能规模和盈
利能力,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3)公司此次投资设立日月重工(甘肃)有限公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
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对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有关规定,对离职激励对象(李念华、马振华、王晓晨等合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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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员工)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
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限制性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
效。
       7、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此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此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安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行
使监督职责,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良好沟通渠道,严格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
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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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1 年,公司面临风电产品需求减少,主要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疫情导致全球海运紧
张的局面,内部积极深化提升公司的“六大任务”,在“安全、环保、劳动强度降低、质量、
产量、成本”等多维度开展提质量降成本工作。利用规模、资金优势和良好的信誉与优秀供
应商共同直面困难,通过共同谋划、实施价值链工程,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从 2021 年开始,
陆上风电开始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整个产业链面临有色金属材料价格快速上涨,风机整机招
标价格不断下滑的局面,行业进入消化和巩固期,公司审时度势,顺势而为,积极做好海上风
电产品生产和交付的同时,针对注塑机需求旺盛的情况,积极将产能向注塑机产品转换,在
风电产品产销保持相对稳定情况下,注塑机产品出货量保持了较好的增长。
    经过中介机构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48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1,207.83 万元,同比
下降 7.80%,营业总成本增加 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734.84 万元,同比减
少 31.86%。

 一、利润表项目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实际数       2020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营业收入                                471,207.83         511,059.83           -7.80%

营业总成本                              404,142.11         399,655.75            1.12%

营业成本                                375,582.37         365,688.15            2.71%

销售费用                                  3,206.29           2,160.25           48.42%

管理费用                                 11,786.37          11,936.51           -1.26%

研发费用                                 18,403.88          19,969.54           -7.84%

财务费用                                 -7,127.97          -2,798.84          15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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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益                                 4,476.00             2,388.62           87.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12.08               800.83          713.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2768.38              0.00          不适用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026.18              -885.58          241.7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40.91           289.54         -321.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7.51            -0.78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                                     215.08           964.80          -77.71%

营业外支出                               1,620.55             1,702.37           -4.81%

所得税费用                               9,224.78            15,341.73          -39.87%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592.35            97,917.41          -31.99%

基本每股收益                                     0.69              1.26         -45.24%

    主要项目变化说明:
    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48.42%,主要为自行精加工产量增加导致产品包装费增加及开拓
新业务费用增加。
    2、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154.68%,主要为自有资金存款增加相应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同比增加 87.39%,主要为与日常经营活动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713.16%,主要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 2768.38 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理财业务重分类公允价值变动
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241.72%,主要为应收票据增加对应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321.35%,主要为存货增加计提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 77.71%,主要为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39.87%,主要为利润减少导致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所致。
    10、净利润同比减少 31.99%,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7.80%,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2.71%,毛利率降低所致。
    11、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45.24%,主要为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主要资产类别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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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实际数           2020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1、资产类
1.1、流动资产                         718,323.39           829,412.21               -13.39%
1.2、固定资产                         189,064.85           166,801.25                13.35%

1.3、无形资产                          19,592.38            19,766.43                -0.88%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186,785.03             4,202.17              4344.97%
2、负债类
2.1、流动负债                         254,202.47           204,349.30                24.40%
2.2、非流动负债                        11,293.73             6,448.04                75.15%
3、所有者权益

3.1、股本                              96,759.31            96,760.40                 0.00%
3.2、资本公积                         446,167.74           444,866.47                 0.29%
3.3、盈余公积                          19,666.72            17,411.20                12.95%
3.4、未分配利润                       306,101.95           272,585.96                12.30%
资产总额                          1,134,549.54          1,040,684.01                  9.02%
    主要项目变化说明:
    1、流动资产同比减少 13.39%,主要是公司在利率下行的趋势下,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
部分时间超过 1 年期的大额存单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 4344.97%,主要为公司购买可转让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3、流动负债同比增加 24.40%,主要为贴现承兑汇票重分类计入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增
加所致。
    4、非流动负债同比增加 75.15%,主要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5、资产总额增长 9.02%,达到 113.45 亿元,公司规模扩大所致。

    三、2021 年主要偿债能力及资产管理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指标项目            2021 年实际数           2020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流动比率                                2.83                   4.06                -30.38%
速动比率                                 1.5                   3.58                -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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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23.40%                 20.26%   增加 3.14 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00                   4.56              -12.31%
存货周转率(次)                         6.13                   7.26              -15.55%
每股净资产                               8.98                   8.58                4.7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66                   0.52               27.56%
       主要项目变化说明:
       1、公司流动比率同比减少 30.38%,主要为购买理财、预付设备款及支付材料款增加所
致。
       2、公司速动比率同比减少 58.00%,主要为部分大额存单根据持有时间和类别重分类计
入非流动资产所致。
       3、资产负债率为 23.40%,同比增加 3.14 个百分点,主要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增加所
致。
       4、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减少 12.31%,主要是在 2021 年市场需求下降后,货款回笼周期
有一定增加。
       5、存货周转率同比减少 15.55%,销量减少导致周转速度下降所致。
       6、每股净资产同比增加 4.72%,主要为 2021 年实现净利润 66,592.35 万元所致。
       7、经营活动每股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 27.47%,主要为货款催收及收到政府补助。

       四、总结

       综合以上分析
       1、盈利方面:2021 年,我国风电行业经历了陆上“抢装潮”之后,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在需求不振和材料价格高企的情况下,2021 年公司产品获利能力有一定降低,虽然塑机产品
订单同比去年增幅变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风电产品的劣势,但公司净利润同比仍减少
31.99%。
       2、资产周转方面:由于市场需求下降和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存货和应收款周转均有一定
程度下降,不断探索新的科学方法提升公司产量、提升物资流转速,同时持续加大货款回收
力度。
       3、偿债方面:公司现金流充足,资产负债率处于稳健区域。
       随着“30 60”国家战略的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风电铸件的需求呈稳步上升的趋势。
公司将顺势而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布局浙江宁波、甘肃酒泉作为海陆并举的桥头堡,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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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运输成本,提升市场对应能力,抢占市场高地。加强基础材料研究突破,在高度竞争的市
场环境中,给客户提供最优成本方案;同时积极布局风电整机装配代加工服务,延申产业链,
提升盈利能力。持续为广大股东创造财富,回馈广大股东。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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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为 667,348,400.2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25,552,596.06 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555,259.6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
配利润后 2021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 3,061,019,464.48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
税)。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67,593,089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241,898,272.2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1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比例为 36.25%;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定期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
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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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制定的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
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
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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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日月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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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
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监事薪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由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
生、史济波先生、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 9 人组成。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傅
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史济波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领取独董津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汤涛女士、傅树根先生、王凌艳女士 3 人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汤
涛女士领取监事会主席津贴;职工监事王凌艳女士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监事傅树根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傅明康先生、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组成,根据其在
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规定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部由绩效薪酬组成。按照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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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职务确定的绩效分值标准,根据其月度实际出勤率计算分值
系数,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三大指标(质量、产量、成本)与年度目标进行对比实施考核,
按月计算出其实际业绩考核分(注:绩效得分一般为 80~120 分),再按照岗位分值标准和
出勤率计算月度绩效薪酬,以全年十二个月平均绩效薪酬作为年终奖。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傅明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绩效分值标准为 800 分,通过测算预计 2022 年
薪酬不超 65.00 万元;
    2、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中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虞洪康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王烨先生在公司任职,绩效分值标准为 680 分,通过测算预计 2022 年薪酬不超 55.00
万元;
    3、董事傅凌儿女士、监事王凌艳女士为公司专员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员标准确定,年
薪为不超 12.00 万元;
    4、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 2021 年度津贴标准为 7.20 万元整(含
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5、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 2021 年度津贴标准为 6.00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与公司存在劳动
关系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
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前提下参与,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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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在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
上,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度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
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我们一致认
可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2021 年授权        2021 年实际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发生金额

 1        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办公表格印刷                       18.00           7.15

                                            机器配件                       66.00         22.65
 2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设备                         90.00         33.27

 3        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          模具采购                      400.00        285.71

 4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加工                  2,710.00        2,624.77

 5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1,000.00          713.66

 6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及律师费                    50.00         13.04

 7          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房租                         90.00         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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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4,424.00       3,785.17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21 年授     2021 年实际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权金额        发生金额

  1      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废铁等                              80.00          58.09

  2      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
                                           铸件产品                            50.00           0.00
  3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4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铸件加工报废赔偿                    10.00           0.58

                                           小额电费、小额修理费和采购

  5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部分废品和运输过程中损坏的          11.00           0.44

                                           铸件费用
                                  合计:                                      151.00          59.11

       备注:宁波欣达电梯配件厂与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计
算。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83.9471

       (三)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 2021 年实际发生额,2022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
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服务内容                  2022 年授权金额

  1      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办公表格印刷                                       15.00

                                           机器配件                                           68.00
  2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设备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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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器配件                                             5.00
  3      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设备                                                15.00

  4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加工                                         2,700.00

  5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930.00

  6      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房租                                               100.00
                                    合计:                                                   3,888.00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内容                      2022 年授权金额

  1      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废铁等                                             100.00

  2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铸件加工报废赔偿                                    10.00

                                            小额电费、小额修理费和采购部分废品
  3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12.00
                                            和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铸件费用

                                    合计:                                                     122.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合计

                                        -
      1、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村
      注册资本:0.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双华
      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
营)。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末

                       总资产                                                             767,967.73

                       净资产                                                             756,036.79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909,366.80

                       净利润                                                             155,058.88


                                               2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配偶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2、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压缩机、电梯曳引机、稀土永磁无齿曳引机、自动扶梯主机、电梯零部件的
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末

                   总资产                                                      80,867,185.13

                   净资产                                                      44,452,087.93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96,900,728.15

                   净利润                                                      11,264,193.8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均担任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且分别
持股 1.8235%和 1.7647%,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3、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鄞县大道东吴段 1035 号
    注册资本:23,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服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杂物电梯、立体停车设备、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凭有效许可证件
经营);液压电梯的维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机械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新
型电子元器件的加工、装配;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2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项目                                       2021 年末

                   总资产                                                  732,555,691.90

                   净资产                                                  514,525,742.07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24,229,823.28

                   净利润                                                      17,936,668.82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均担任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且分别
持股 1.8235%和 1.7647%,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4、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中亚
    经营范围:风能设备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电器的
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末

                   总资产                                                  118,432,557.08

                   净资产                                                      62,312,305.04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9,735,304.26

                   净利润                                                       6,301,852.29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儿子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
联方。

    5、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旭斌
     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2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末

                   总资产                                                       14,778,108.18

                   净资产                                                        3,799,583.50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0,020,959.39

                   净利润                                                         727,514.79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陈旭斌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
定为关联方。

   6、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黄避岙乡龙屿村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末

                   总资产                                                        8,459,928.11

                   净资产                                                        1,983,860.05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849,174.32

                   净利润                                                           68,292.95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弟弟陈军民控制的企业。

    7、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中路 576 号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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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末

                  总资产                                                     51,466.89

                  净资产                                                     73,454.22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57,766.47

                  净利润                                                     25,623.32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弟弟陈军民及其配偶持股 100%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宁波宏大电梯
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象山日顺机械有
限公司等之间的关联交易,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由于距离近,运输方便,信誉好,
质量和供应量得到保证,有利于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本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
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等的销售由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距离近,运输方便等优势,充分降低
了费用和成本。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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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
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五、履行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
计,同时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审议此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
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审
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傅明康、傅凌儿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意见:22021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曾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继续对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2 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追踪和严格
核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处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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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
愿平等、公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
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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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经
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同地区相关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水平,确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含税)。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性、独立性及 2021 年为公司进行审计的
工作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
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
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0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1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3.57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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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亚科技、周旭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投资者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辉、立信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80 万元           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
                 立信等             2016 年报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
 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俞伟英          2007 年               2006 年            2005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益安          2021 年                  2012 年          2021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魏琴           2005 年                  2007 年          2005 年            2020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2 年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 年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益安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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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1-2022 年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9 年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2021 年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2021 年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年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年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年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
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费用为 12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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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立信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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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每笔业务交
易期限不超过一年,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
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
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采用美元、欧元、日币等货币进行结算。公司操作的
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的外汇产品。主要目的是充分利
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业务品种说明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
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
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
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
    三、2022 年的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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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 6,000 万美元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承诺不使用募
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具
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若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
公司会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
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
进行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
响。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
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 6,000 万美元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
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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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罗金明)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
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1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积
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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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6           6         4          0             0             否                 0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组织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汇报及现场考察活动,并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设的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
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进行了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
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
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3、年报工作
    在 2020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
间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到公司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
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年报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1 年召开的各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
召开会议 4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
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
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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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1 年 1 月披露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程序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绩预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了广大投
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签字注册会计师但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在 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大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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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
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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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张志勇)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
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1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积
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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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6           5         5          1             0             否                 0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授权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组织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汇报及
现场考察活动,后续通过通讯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设的汇报,还和
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进行了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
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3、年报工作
    在 2020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
间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到公司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
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年报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1 年履职期间内召开的
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召开
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
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
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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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1 年 1 月披露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程序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绩预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了广大投
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签字注册会计师但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在 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大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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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
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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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郑曙光)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
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1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举行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
审慎负责、积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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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6           6         4          0             0             否                 1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现场考察工作
    本人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组织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汇报及现场考察活动,并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设的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
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进行了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
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
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3、年报工作
    在 2020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
间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到公司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
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年报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
司 2021 年履职期间内召开的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召开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
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
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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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1 年 1 月披露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程序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绩预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了广大投
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签字注册会计师但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在 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大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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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
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
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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