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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7-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日月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月股份”)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日月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 号)核
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036,792.45 元 ( 不 含 税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93,963,207.5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8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2020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
序                                           项目           项目
              项目名称                                                  资金使用
号                                         实施主体       总投资
                                                                          金额
     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
1                                 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89,204.00     84,100.00
     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5,900.00     35,900.00
                          合计                           125,104.00    120,000.0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鉴于 2020 年年初以来,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各地政府
相继出台了限制物流、人流等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导致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
装及调试等无法按进度计划正常进行;公司部分设备为欧洲进口,由于疫情和海
运比较紧张,设备到货时间有所延迟,截止 2021 年年底,还有少量设备未到达
公司厂区进行调试安装。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调整“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
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

     四、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中本项目对应的人民币35,9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
一般结算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
    2、《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100.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年产12万吨大型海
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7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5)。

    3、《关于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304.9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4、《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在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由于部
分国产设备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以及进口设备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为了
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将先行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
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或信用证兑付后
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7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及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
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银行名称
宁波日星铸业   宁波日星铸业有限                       募集资金专
                                  39152001040166666                223,536,357.49
有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户


                                      3
募集资金存储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银行名称
                                            合计                                               223,536,357.49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利息收入与理财收
                             募集资金拟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益扣减手续费后净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额                       金
                                                                                 额             ④=①-②+③
                                   ①                       ②
                                                                                 ③
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
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              841,000,000.00        652,865,283.84         35,401,641.33     223,536,357.49
线建设项目
           合计                   841,000,000.00        652,865,283.84         35,401,641.33     223,536,357.49

     (三)项目实施情况
                                                                                                   单位:元
                                                           未到质保期及未
                  项目拟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资 先用票据支付                                              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到付款条件暂未 项目总投资额
                      额             金       尚未置换金额                                                完成率
                                                             支付金额
年产12万吨大
型海上风电关
键部件精加工        841,000,000      652,865,283.84      81,155,782    86,883,988.90   820,905,054.74     97.61%
生产线建设项
目
    合计            841,000,000      652,865,283.84      81,155,782    86,883,988.90   820,905,054.74    97.61%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 2022 年 7 月 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223,536,357.49
元,主要系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额、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
质保金以及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其中:①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
额 81,155,782 元;②尚需支付的项目未到支付条件的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为
86,883,988.90 元,由于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目前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③为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
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为
35,401,641.33 元。扣除上述 3 项金额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20,094,945.2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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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项目前期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投资人民币 0 元,由于在董事会召开
前投入,未实施置换。

    3、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公司从项目
建设实际情况出发,在保障满足公司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
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
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开支。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
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23,536,357.49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
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后,其中:①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金
额 81,155,782 元,待票据到期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②尚需支付的项目未到
支付条件的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为 86,883,988.90 元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
付,待质保期完成后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八、其他说明

    公司“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要求。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
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5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发展及资金统筹安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
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
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募投项目后续尾款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节
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6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融                        肖云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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