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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2022-09-03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证券代码:60321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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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22169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
请人”、“发行人”、“公司”或者“日月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核查主要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中信证
券项目人员实地考察、访谈、询问所获得的信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尽职调查报告相同。本回复报
告的字体规定如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日月股份及中信证券现将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落实
情况向贵会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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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问题一、发行对象 ................................................................................................................................ 4
   一、回复说明 .................................................................................................................................... 4
   二、核查意见 .................................................................................................................................. 12
问题二、“涉房”情况 ...................................................................................................................... 13
   一、回复说明 .................................................................................................................................. 13
   二、核查意见 .................................................................................................................................. 17
问题三、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 17
   一、回复说明 .................................................................................................................................. 17
   二、核查意见 .................................................................................................................................. 23
问题四、存货 ...................................................................................................................................... 24
   一、回复说明 .................................................................................................................................. 24
   二、核查意见 .................................................................................................................................. 27
问题五、财务性投资 .......................................................................................................................... 27
   一、回复说明 .................................................................................................................................. 27
   二、核查意见 .................................................................................................................................. 35
问题七、前次募投项目 ...................................................................................................................... 35
   一、回复说明 .................................................................................................................................. 36
   二、核查意见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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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发行对象

     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夫
妇。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及申请人与发行对象签订
的认购协议是否明确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2)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
敏夫妇认购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
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不
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否,请出具承诺并披露。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
见。

     一、回复说明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及申请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已明确发
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

     1、首次董事会决议及认购协议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已明确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具体如下:

     根据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及公告,2022 年 5 月 23 日,
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涉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议
案,并作出董事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先
生、陈建敏女士,其中傅明康先生认购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
35,536,602 股 , 陈 建 敏 女 士 认 购 金 额 不 超 过 50,000 万 元 , 且 认 购 数 量 不 超 过
35,536,602 股。

     2022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签订《日
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傅明康、陈建敏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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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认购标的、认购总金额及认购数量

     2.1 认购标的及认购金额: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人认购总金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认购人傅明康认购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
数),认购人陈建敏认购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

     2.2 认购数量:认购人认购股票数量为认购总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71,073,204 股(含本数)。
其中:认购人傅明康认购股票数量为其认购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即不超过 35,536,602 股(含本数);认
购人陈建敏认购股票数量为其认购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即不超过 35,536,602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第三条 发行价格、认购方式

     3.1 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
14.07 元/股)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
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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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认购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第 3.1 款确定的价格以货币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

     第四条 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4.1 认购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认购本次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并同意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认购人收到发行人发
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总金额对应
认股款划入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2 在认购人支付认股款后,发行人应尽快将认购人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认购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第五条 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认购人承诺,认购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与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可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人将遵守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认真执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认购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认购人违反
承诺转让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2、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及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

     2022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50 元(含税)。2022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披露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人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情况,亦为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区间下限,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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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办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该等议案无
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8 月 12 日,发行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签订《日
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傅明康、陈建敏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第二条 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2.1 条修改为“认购标的及认购金额: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人认购总金额不低于 6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认购人傅明康认购金额不低于 30,000.00 万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人陈建敏认购金额不低于 3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

     第三条 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2.2 条修改为“认购数量:认购人认购股票数量
为认购总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占发行前
总股本的 3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低于 43,415,342 股(含本数)且不
超过 72,358,900 股(含本数)。其中:认购人傅明康认购股票数量为其认购金额除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认购股份数量上限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5%,即不
低于 21,707,671 股(含本数)不超过 36,179,450 股(含本数);认购人陈建敏认购股
票数量为其认购金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认购股份数量上限占发
行前总股本的 15%,即不低于 21,707,671 股(含本数)不超过 36,179,450 股(含本
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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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3.1 条修改为“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的规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 14.07 元/股)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
数精确至分)。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
整。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
整。

     由于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
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由 14.07 元/股调整为 13.82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
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4.07 元/股-0.25 元/股=13.82 元/股。经过调整,本次发行股票
价格为 13.82 元/股。”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并于
协议约定的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1)本补充协议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
通过;(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该
等批复没有实质性修改本补充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增设任何无法为本补充协议任何一
方当事人所接受的额外或不同的义务。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
充协议已明确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和第
十二条规定

       1、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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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股票,应当按照《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规定
及时披露信息”。

     根据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及公告,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
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决定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2022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
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公告等公告。2022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日月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股东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及公告,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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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等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及公告,2022 年 8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议案。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按照《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并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
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
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
定价原则、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该合同即应生效。”

     根据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及公告,发行人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为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并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2022 年 8 月 12 日与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签订《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与傅明康、陈建敏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日月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与傅明康、陈建敏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
定傅明康先生认购金额不低于 3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0.00 万元,认购数量不低
于 21,707,671 股(含本数)不超过 36,179,450 股(含本数),陈建敏女士认购金额不
低于 3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0.00 万元,认购数量不低于 21,707,671 股(含本
数)不超过 36,179,450 股(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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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已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
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协议即应生效。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的规定。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夫妇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代
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夫妇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发行人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低于 6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全部由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夫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夫妇出具的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傅
明康、陈建敏夫妇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家族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从发行人处取得的分红金额合计约为 4.37 亿元(税
前),从持股平台同赢投资分红约 0.51 亿元(税后),直接分红金额合计接近 5 亿
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夫妇自有资金充沛,还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资
金筹措。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夫妇不存在大额到期未偿还债务,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
讼、仲裁案件,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本次发行对象傅明康、陈建敏夫妇出具的《关于认购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已承诺:“1、本人承诺将
以本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本人拥有完全
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安排等情形;2、本人承诺不存
在接受日月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
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日月股份及其子公司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形;3、本人承
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除本人、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日月股份其他关联方
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4、本人本次认购股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代持。”
                                             1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同时,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函》,发行
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夫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为自
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
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承诺从定价
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否,请出
具承诺并披露

     根据发行人公告及股东名册持股数据,本次发行对象傅明康、陈建敏,实际控制
人之一傅凌儿以及发行对象傅明康实际控制的同赢投资、明裕投资自定价基准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不存在减持情况。

     2022 年 8 月 12 日,本次发行对象傅明康、陈建敏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凌
儿以及发行对象傅明康实际控制的同赢投资、明裕投资分别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
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函》,确认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
发行后六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2 年 5 月 23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
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未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
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含本次发行完成前所持有的股
份),也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

     3、本承诺的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本企业
具有约束力,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发行
人所有,同时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申请人本次发行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文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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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了本次发行对
象傅明康、陈建敏是否存在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查阅本次发行对象傅明康、陈建敏出具的《关于认
购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3、查阅申请人公告及股东名册,查阅本次发行对象傅明康、陈建敏以及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之一傅凌儿以及发行对象傅明康实际控制的同赢投资、明裕投资分别出具的
《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已明确发行对
象认购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条和第
十一条规定;

     2、本次认购资金的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
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认购人本人及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
司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3、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已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并已进行公开披露。



     问题二、“涉房”情况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
发、经营,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是否存
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回复说明

     (一)发行人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企业的经营范
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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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与发
                                                                                   是否包含
序               行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
号               的关
                                                                                   发、经营
                   系
                                                                                     业务
     日月重工           重型机械配件、金属铸件的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和服务的咨
                 发行
1    股份有限           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销),但国        否
                 人
       公司                       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宁波日星    控股   金属铸件、重型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和服务的咨
2    铸业有限    子公   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销),但国        否
       公司      司               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
                          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
     日月重工    控股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3    (甘肃)    子公                                                                 否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有限公司    司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
     宁波日益    控股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
4    智能装备    孙公                                                                 否
                          传动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有限公司    司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
     宁波日月
                 控股   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
     精华精密
5                子公     统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否
     制造有限
                 司     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公司
                        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通用
                          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精华    控股
6    金属机械    子公            金属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否
     有限公司    司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
     象山日月    控股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7    至信检测    子公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否
     有限公司    司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试验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出版物零售;货物进出口;第一类
                        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
     共享智能           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
                 参股
     铸造产业           材制造装备销售;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
8                子公                                                                 否
     创新中心           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司
     有限公司           智能机器人销售;3D 打印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
                        权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模具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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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与发
                                                                                     是否包含
序               行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
号               的关
                                                                                     发、经营
                   系
                                                                                       业务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平面设
                        计;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
                        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
                        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
     宁波明凌    控股   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
9    科技有限    孙公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公司      司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核电装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及相关
     宁波日月           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控股
     核装备制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
10               孙公                                                                   否
     造有限公           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
                 司
       司               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月星    控股
11   金属机械    孙公        金属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否
     有限公司    司

      其中,发行人参股公司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铸造技术服务
 业务,该公司于银川市经开区租赁房屋用作办公,但有部分场地闲置,因此作为“众
 创空间”,转租给当地初创企业进驻孵化。根据《关于认定 2018 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
 的通知》(宁科工字【2018】42 号)文件认定,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持有“绿蜘蛛众创空间”已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因此,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
 新中心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并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务。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
 经营。

        (二)发行人及控股和参股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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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
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
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
租商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
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均不具有房地
产开发、经营资质。

     (三)发行人及控股和参股公司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184 宗房屋及建筑物为住宅,主
要系发行人为解决部分员工住宿问题,为员工提供的住宿住宅,具体情况如下:
               住宅房产数
 房产所有人                        位置                 原因                相应用途
               量(宗)
                             宁波市鄞州区首                              给企业员工作为宿
  日月股份          1                         为引进人才购置的人才公寓
                                 南街道                                        舍
                                           为解决象山生产基地员工住
                             宁波市象山县贤                           给企业员工作为宿
  日星铸业         183                     宿问题,购置 183 套员工宿
                                 痒镇                                     舍(注 1)
                                                 舍作为员工宿舍
    注 1:2015 年,日星铸业为解决和改善象山生产基地员工住宿,向宁波丰亿置业有限公司购买
位于宁波市象山县贤痒镇丰雅苑的 183 套员工宿舍,总面积为 21,860.91 平米,作为员工住宿用
途。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有 184 宗住宅房屋,日月股份拥有 1
宗住宅房屋,主要为引进人才购置的人才公寓;日星铸业拥有 183 宗住宅房屋,主要
为解决象山生产基地员工住宿问题购置的员工宿舍。上述房屋均系为员工提供的的员
工宿舍,不存在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仅作为员工宿舍或办公、生产经营
使用。发行人参股子公司未持有不动产权。因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
司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

     (四)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44,694.82 万元、
506,916.95 万元、468,661.24 万元和 202,453.83 万元,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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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98.88%、99.19%、
99.46%和 99.23%,且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
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根
据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发行人参股公司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申请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并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及相关主管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2、查阅申请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员工签署的租赁协议
及员工名单;

     3、查阅了申请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定期报告;

     4、查阅了申请人出具的相关声明和承诺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亦不具
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
用地,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问题三、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请申请人补充说
明:(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2)结合账
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
见。

     一、回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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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应 收 款 项 融 资 、 合 同 资 产 合 计 金 额 分 别 为 216,712.13 万 元 、 279,011.10 万 元 、
308,068.06 万元和 294,562.81 万元。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
款项融资、合同资产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31 日/2019 年度
                  金额/数值      同比      金额/数值       同比        金额/数值    同比            金额/数值

应收账款           118,034.56    -4.65%      123,792.05    10.46% 112,072.25        -0.15%             112,241.34

应收款项融资        59,739.99 -31.52%          87,236.54 -41.20% 148,360.19         42.26%             104,285.38

应收票据           101,545.91 24.82%           81,356.03           /            - -100.00%                185.40

合同资产            15,242.35    -2.81%        15,683.44 -15.58%        18,578.66            /                  -

应收合计           294,562.81    -4.38%      308,068.06 10.41% 279,011.10           28.75%             216,712.13
                                -13.40%
当期营业收入       204,028.57                471,207.83    -7.80% 511,059.83        46.61%             348,583.04
                                  [注 1]
占当期营业收入        72.19%
                                           65.38%                         54.59%                          62.17%
比例                   [注 1]
注 1:系将 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年化后计算所得。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应收合计余额变动情况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情况整体一
致。

     2020 年末应收合计金额较 2019 年末增长 62,298.97 万元,增幅 28.75%,2020 年
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162,476.79 万元,增幅 46.61%,主要原因系当年陆上风电抢
装潮导致出货量大幅上涨。应收合计金额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当年应收账
款周转率较高。

     2021 年末应收合计金额较 2020 年末增长 29,056.96 万元,增幅 10.41%,2021 年
营业收入较 2020 年下降-39,852.00 元,同比下降 7.80%,主要系随着 2021 年陆上风电
进入平价时代,风机整机招标价格下滑,行业进入消化与巩固期,公司出货量与销售
单价相较 2020 年的高位均有所回落。2021 年末应收合计金额较 2020 年末上升,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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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当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两年数据分别为 4.56 和 4.00。2020 年受
陆上风机抢装潮影响,客户下订单与回款的频率相对更高。2021 年末应收合计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与 2019 年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2022 年 6 月末应收合计金额较 2021 年末减少 13,505.25 万元,降幅 4.38%,主要
系海上风电自 2022 年起进入平价时代,下游风机需求量与售价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年
化后同比下降 13.40%。2022 年 6 月末应收降幅小于营业收入降幅,主要系应收账款的
变动较营业收入变动存在一定滞后性,公司期后回款情况不存在异常。

     2、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信用期
  客户                                                                                  质保金约定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日月股份
                                                                         2019 年度约定开票 3 年后开具三年期保函
客户一         60 天           60 天          60 天            90 天     支付 5%质保金;2019 年度以后无质保金
                                                                         约定
客户二         120 天         120 天         120 天           125 天     无质保金约定
                                                                         2019 年度无质保金约定;2019 年度以后
客户三         90 天           30 天          30 天            90 天
                                                                         约定开票 1 年后支付 5%质保金
                                                                         2019 年度约定开票 2 年后开具三年期保函
                                                                         支付 5%质保金;2020-2021 年度无质保金
                                                                         约定;2022 年 1-3 月约定开票 2 年后出具
客户四         60 天           60 天          60 天            60 天     3 年质量保函支付剩余 5%质保金,4-6 月
                                                                         约定每 6 个月出具 5 年期产品金额 5%的
                                                                         银行质量保函,如果未开具银行质量保
                                                                         函,以同等货款形式充当质保金
                                                                         2019 年度约定开票 3 年后支付 5%质保
客户五         90 天           90 天          30 天            90 天
                                                                         金;2019 年度以后无质保金约定
客户六         30 天           30 天          30 天            30 天     10%质保金,365 天后无质量问题付款

客户七         95 天           95 天          95 天            65 天     无质保金约定

客户八         30 天           30 天          30 天            30 天     无质保金约定

客户九         180 天         150 天         150 天           200 天     无质保金约定
           订单签订后次
                                                                         2019 年度约定开票 66 个月后支付 5%质保
           月预付 30%,
客户十                         90 天          60 天            90 天     金;2019 年度以后开票 14 个月后支付 5%
           到货后 60 天内
                                                                         质保金
             支付 70%
           境内 60 天,境
客户十一                       60 天          60 天            60 天     无质保金约定
             外 75 天
客户十二                    境内 60 天、境外 90 天                       无质保金约定

                                                宏德股份[注 1]

 客户一       未披露           60 天          60 天          60-90 天    5%质保金,1 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款

                                                        1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信用期
  客户                                                                                                  质保金约定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客户四        未披露                 30 天           60 天             60-90 天      5%质保金,1 年后买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客户六        未披露                 30 天           30 天              30 天        12%质保金,365 天后无质量问题付款

 客户七        未披露                         境内 60 天,境外 90 天                  无质保金约定

客户十三       未披露                         境内 60 天,境外 90 天                  无质保金约定
注 1:公开数据显示宏德股份与部分客户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上表中仅列示第一期付款对应的信用
期,2021 年度数据仅指 1-6 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与客户约定的信用政策,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基本保持
稳定,与同行业相比无显著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具体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3,778.05     98.51%             130,059.92       98.82%         117,939.46      98.91%      116,869.93       97.64%

  1-2 年           484.28         0.39%             283.52         0.22%             36.17        0.03%        1,470.62        1.23%

  2-3 年           115.97         0.09%              16.63         0.01%               1.66       0.00%          162.36        0.14%

 3 年以上        1,275.04         1.01%            1,259.11        0.96%           1,267.79       1.06%        1,186.56        0.99%

 账面余额      125,653.34    100.00%             131,619.17      100.00%         119,245.08    100.00%       119,689.48      100.00%

 坏账准备        7,618.78         -                7,827.12        -               7,172.83             -      7,448.14        -

 账面价值      118,034.56         -              123,792.05        -             112,072.25             -    112,241.34        -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2、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报告期末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8.19 回款情况
            客户名称                             2022.6.30 余额
                                                                                     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客户一                                                    20,302.54                           6,558.77                    32.3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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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2.8.19 回款情况
           客户名称                 2022.6.30 余额
                                                                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客户二                                         12,912.62                5,303.45                41.07%
客户三                                         12,592.58                8,125.46                64.53%
客户四                                         12,229.69                1,000.00                 8.18%
客户五                                         11,972.14                3,525.56                29.45%
             小计                              70,009.57               24,513.24               35.01%

     上表中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期大多在 90 天以上,期后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尚不足 2 个月。2022 年 3 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4 月 1
日后的回款已基本覆盖 3 月末应收余额,公司主要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形。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1)2019 年末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对
比如下:

    账龄            吉鑫科技       豪迈科技             金雷股份          宏德股份         日月股份
                                             2022 年 6 月末
1 年以内               71.06%           96.56%                98.41%          99.47%            98.51%
1-2 年                   8.07%           2.49%                0.06%            0.09%             0.39%
2-3 年                 12.59%            0.28%                1.42%            0.19%             0.09%
3 年以上                 8.28%           0.67%                0.11%            0.25%             1.01%
                                               2021 年末
1 年以内               80.36%           96.88%                99.98%          98.63%            98.82%
1-2 年                 12.14%            2.04%                     -           1.15%             0.22%
2-3 年                   2.18%           0.63%                     -           0.02%             0.01%
3 年以上                 5.32%           0.45%                0.02%            0.21%             0.96%
                                               2020 年末
1 年以内               90.71%           96.82%                99.55%          99.76%            98.91%
1-2 年                   3.01%           2.37%                0.36%            0.02%             0.03%
2-3 年                   0.47%           0.14%                0.05%            0.01%             0.00%
3 年以上                 5.81%           0.67%                0.04%            0.21%             1.0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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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吉鑫科技         豪迈科技                金雷股份             宏德股份          日月股份
                                               2019 年末
1 年以内               86.62%               97.41%                90.45%              96.58%             97.64%
1-2 年                   2.36%              1.41%                     3.92%           0.94%               1.23%
2-3 年                   1.26%              0.70%                     3.26%           1.03%               0.14%
3 年以上                 9.76%              0.47%                     2.36%           1.45%               0.99%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异常,其中
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吉鑫科技 1 年以内应收账款的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其风力
发电业务的应收新能源补贴款回款较慢所致。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日月股份                吉鑫科技                  豪迈科技               宏德股份
半年以内                                             2%
                            5%                                                4.35%                 5%
半年至 1 年                                          5%
1-2 年                     20%                       20%                      10%                  20%
2-3 年                     50%                       50%                      25%                  50%
3-4 年                                                                        60%
4-5 年                    100%                   100%                         80%                  100%
5 年以上                                                                      100%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无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的不
断扩大所致,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风电整机装备、塑料机械等生产企业,信
用政策与同行业无显著差异,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正常,坏账计提
比例谨慎,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103,656.41                  83,585.97                     -                195.16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110.50                  2,229.94                     -                   9.7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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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101,545.91            81,356.03               -            185.40
计提占比                          2.04%                2.67%                -            5.00%

     公司自 2021 年起对承兑汇票按风险等级分类进行划分,信用等级较低的财务公司
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已贴现或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计入应收票据。
截至目前,公司所持票据对应的承兑银行、财务公司或客户未曾出现过延期付款或是
未能付款的情况,亦未曾出现过因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到期未能兑付而被追索的情
况,票据承兑银行、财务公司及客户具备兑付能力,相关票据的流通性强。公司针对
信用评级较低的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不予终止确认,对商业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
票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占比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吉鑫科技                    0.50%                0.42%                  -                  -
    豪迈科技                    4.35%                4.35%            4.35%              4.35%
    金雷股份                    0.84%                0.70%            0.34%                    -
    宏德股份                    2.28%                0.47%                  -                  -
    日月股份                    2.04%                2.67%                  -            5.00%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占比不存在重
大差异。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的不
断扩大所致,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风电整机装备、塑料机械等生产企业,信
用政策与同行业无显著差异,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正常,坏账计提
比例谨慎,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复核了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表和账龄分析表。

     2、取得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账,核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3、取得并复核了发行人应收票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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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取得了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了解信用政策情况。

     5、查阅同行业公司资料,取得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并与发行人对比分
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变动情况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整体一
致,具备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2、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良好。主要应收账款的期后
回款情况良好,坏账计提比例谨慎,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
分。

     3、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四、存货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存
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
情况;(2)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一、回复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48,169.93 万元、52,532.40 万元、69,938.84 万元
和 91,119.87 万元,主要系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及发出商品等。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存货均为正常生产备货,余额增长较快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报告期内整体呈
上涨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及同比变动情况对比如
下:
                                                         单位:万元,千台币(永冠集团)
公司名称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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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            同比              存货             同比     存货               同比           存货

吉鑫科技        47,981.01        17.94%           40,681.06        20.24%   33,832.82          -18.78%       41,656.06

永冠集团          未披露         未披露           1,660,444        25.37%   1,324,434           8.05%        1,225,756

豪迈科技     149,571.04           3.14%          145,018.83        53.73%   94,332.80           9.26%        86,335.82

金雷股份        61,608.02        29.30%           47,647.24        41.80%   33,601.77           4.23%        32,238.07

宏德股份        19,194.66        33.76%           14,349.78        28.17%   11,195.64           0.77%        11,110.11

 平均值                          21.04%                            33.86%                       0.71%

日月股份        91,119.87        30.29%           69,938.84        33.13%   52,532.40           9.06%        48,169.93

     由上表可知,公司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
致,其中 2020 年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同比 2019 年末的变动率较小,主要
系吉鑫科技 2020 年度存货周转率上升,2020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下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吉鑫科技                             1.30                     3.89                 4.04                       2.75
     永冠集团                          未披露                      4.81                 5.01                       5.03
     豪迈科技                             1.56                     3.59                 4.07                       3.73
     金雷股份                             0.85                     2.47                 2.48                       2.51
     宏德股份                             1.76                     4.83                 4.62                       4.41
     行业平均                             1.37                     3.92                 4.04                       3.69
     日月股份                             2.29                     6.13                 7.26                       5.95

     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一方面系可比公司中金雷股份的主要产品
为风电主轴,存货周转天数相较于铸件产品更长,另一方面系公司持续提高内部管理
水平,加强存货管理。

     (二)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吉鑫科技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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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存货系以成本与净变现价值孰低衡量,比较成本与净变现价值时除同类别存
       永冠集团
                        货外系以个别项目为基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
                        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
       豪迈科技         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
                        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
       金雷股份
                        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宏德股份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日月股份
                        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末存货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原则计价并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保持一致。

       2、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原材料            16,898.58         222.06   13,859.02        244.52   10,500.63     232.44      6,598.85      335.01

发出商品          14,393.87              -   10,622.39             -   11,608.64            -    7,760.30             -

周转材料             16.72               -      76.43              -      36.97             -         0.99            -

委托加工物资      25,190.44         700.65   17,253.87        353.96   11,763.77     298.49     14,694.10      654.59

在产品            22,183.52          59.22   20,523.14         20.89   14,948.61        32.51   14,783.79         36.62

库存商品          11,606.79         955.12    7,817.75         33.61    3,384.71     107.78      3,689.81      267.38

     合计         90,289.92       1,937.05   70,152.59        652.99   52,243.32     671.23     47,527.85     1,293.59

     公司存货库龄以 1 年以内为主。

       3、期后销售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如下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库存商品金额          发出商品金额         截至 2022.7.31 的销售结转金额             期后结转率
2019 年末                     3,957.19           7,760.30                                 11,690.42            99.77%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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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库存商品金额       发出商品金额        截至 2022.7.31 的销售结转金额      期后结转率
2020 年末                3,492.49        11,608.64                            15,064.46          99.76%

2021 年末                7,851.36        10,622.39                            17,327.01          93.79%

2022 年 6 月末          12,561.92        14,393.87                            15,506.32          57.53%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期后结转达到 93%以
上,期后结转率较高,不存在大额滞销、积压的情形。2022 年 6 月末的期后结转率较
低,主要系期后时间较短,公司存货周转不存在异常。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复核了发行人存货余额表和库龄分析表。

     2、核查发行人存货的期后销售情况。

     3、查阅同行业公司资料,取得同行业公司存货库龄情况、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与
发行人对比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基本一致,无库存积压情况。

     2、公司存货 1 年以上库龄占比较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
显著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五、财务性投资

     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
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
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一、回复说明

     (一)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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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

     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修订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
题解答》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
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
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
财务性投资。

     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修订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
题解答》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
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
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财务性投资情况:报告期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投资产业基金、并
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情况。

     类金融业务情况:报告期至今,公司不存在从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
等类金融业务情况。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相关的资产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财务性
        资产科目                             主要内容          账面价值
                                                                                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大额存单、券商固定收益产品         230,568.20         否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大额存单                            65,000.00         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500.00          否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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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财务性
             资产科目                           主要内容                   账面价值
                                                                                              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                  大额存单、预付工程设备款                172,937.47            否
                                    小计                                   469,005.67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30,568.20 万
   元,均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风险较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该
   等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
   解答》(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机构              产品类别        金额        年化利率      购入日期       风险程度
日星铸业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3.9875%      2021.02.25      低风险
日星铸业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0     3.838%      2021.01.12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55%      2021.11.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1.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1.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55%      2021.12.2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55%      2021.12.2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交通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40,000.00      3.85%      2021.01.2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宁波镇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大额存单         5,000.00      3.55%      2022.01.26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2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开户主体             开户机构               产品类别     金额        年化利率       购入日期     风险程度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民生银行解放南路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03.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中信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55%       2021.11.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中信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55%       2021.11.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中信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55%       2021.11.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中信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55%       2021.11.11    低风险
日星铸业 中信银行宁波明州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55%       2021.11.11    低风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券商固定收
日星铸业                                                 77,000.00      3.95%       2021.10.21    低风险
            公司                         益产品
日星铸业 建设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 1.7%-4.4%        2022.04.29    低风险
                        合计                            227,000.00              -       -            -

           公司将上表中的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该等理财产品最有可能实现的预
   期收益率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上表中合计金额系理财产品的本金金额,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系本金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65,000
   万元,均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该等大额存单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
   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财
   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机构              产品类别     金额        年化利率       购入日期     风险程度
日月股份      宁波镇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大额存单     2,500.00       4.18%       2020.1.10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宁波镇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大额存单     2,500.00       4.18%       2020.1.10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民生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4.15%       2020.1.10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民生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15%       2020.1.10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民生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4.15%       2020.1.10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宁波银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4.18%       2020.1.1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宁波银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18%       2020.1.1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宁波银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18%       2020.1.14     低风险

                                                  3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开户主体             开户机构              产品类别    金额       年化利率     购入日期       风险程度
日月股份   交通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4.18%    2020.1.10       低风险
日月股份   交通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4.18%    2020.1.10       低风险
日月股份   交通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18%    2020.1.10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500.00     4.125%     2020.1.1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500.00     4.125%     2020.1.17       低风险
日星铸业   宁波银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0       4.18%    2020.3.3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宁波银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0       4.18%    2020.3.3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宁波银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0       4.18%    2020.3.30       低风险
日星铸业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3.65%    2020.6.16       低风险
                       合计                           65,000.00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500 万元,系
  公司持有的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股权。公司自 2017 年起参与投资设立
  该公司,主要目的是对铸造行业的智能化开展前瞻性的研究,以及实现智能化在铸造
  行业中的推广,与公司所处产业链具有密切关系。公司将该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并长
  期持有,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72,937.47 万
  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大额存单及其利息                                                                        138,746.54
   预付工程设备款                                                                           34,190.93
                         合计                                                              172,937.47

       大额存单及其利息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
  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预付工程设备款亦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
  财务性投资。


                                                 3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开户机构               产品类别   金额        年化利率   购入日期    风险程度
日月股份 宁波镇海农商银行营业部             大额存单    5,000.00      4.08%   2021.2.25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4.2625%   2019.2.2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4.2625%   2019.2.2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4.2625%   2019.2.2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2625%   2019.8.6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2625%   2019.8.6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2625%   2020.1.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2625%   2020.1.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2625%   2020.1.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2625%   2020.1.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4.2625%   2020.1.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0     4.125%   2021.1.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0     4.125%   2021.1.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6,000.00     4.125%   2021.1.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4.18%   2021.2.1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2,500.00      3.55%   2022.1.1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鄞州农商行东吴支行                 大额存单    2,500.00      3.55%   2022.1.17     低风险
日月股份 交通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3.85%   2021.1.21     低风险
日月股份 交通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3.85%   2021.1.21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民生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3.11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民生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3.11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民生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3.11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民生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      3.85%   2021.3.11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55% 2021.12.24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1.12.28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1.12.28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1.12.28      低风险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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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主体             开户机构               产品类别      金额       年化利率   购入日期    风险程度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1.12.28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1.12.28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2.1.18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2.1.18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2.1.18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2.1.18     低风险
日月股份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2.1.18     低风险
日月甘肃 农业银行宁波钱湖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35%   2022.4.15     低风险
日星铸业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15,000.00      3.85%   2020.7.13     低风险
日星铸业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大额存单      5,000.00      3.85%   2020.9.28     低风险
日星铸业 农业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    3.9875%   2021.2.23     低风险
                        合计                            136,000.00          -       -            -

           5、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购买的各银行的代表性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认购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机构           产品名称                              主要条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       付息方式:定期付息、到期还本
                       限公司 2021 年第     付息频率:按月
   交通银行
                       24 期企业大额存      利率种类:固定利率:年化收益率为 3.85%
                       单                   是否可转让:可转让
                                            产品类型:对公大额存单为人民币存款产品
                                            票面年化收益率:3.85%
                       2021 年对公大额
   民生银行                                 付息频率:到期一次性付息
                       存单专属第 24 期
                                            转让规则:在民生银行购买的大额存单支持在民生银行客
                                            户间进行转让
                       2021 年第 018 期     利率类型:固定利率
                       公司类法人客户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农业银行
                       人民币大额存单       到期利率:3.838%
                       产品                 本产品是否可转让:是
                                            持有到期年化利率:3.55%
                       招商银行单位大
                                            计息类型:固定利率型
   招商银行            额存单 2021 年第
                                            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694 期
                                            转让:允许转让
                                            付息方式:利随本清
                       镇海农商银行“招
                                            转让:允许转让
   镇海农商银行        宝”大额存单 2019
                                            持有到期年化利率:4.18%
                       第七期
                                            计息类型:固定利率
                                            利率类型:固定利率
                       中信银行单位大       产品利率:3.55%(年利率)
   中信银行
                       额存单 210144 期     是否支持转让:是
                                            计息规则:到期利随本清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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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产品名称                              主要条款
                    中国建设银行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波市分行单位人
建设银行                                 客户预期收益率:1.7%-4.4%
                    民币定制型结构
                                         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性存款

     公司购买的券商固定收益凭证主要条款如下:

      机构              产品名称                              主要条款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民享 273 天          产品风险级别:低风险
民生证券            211020 专享固定      收益率:固定收益率 3.95%(年化)
                    收益凭证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份额转让:存续期内支持转让交易

     综上,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三)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
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1、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
答(2020 年 6 月修订)》相关规定。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净资产规模为 879,280.57
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必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具体测算请见本回复报告第 7 题之回
复。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

     (1)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强化公司战略布局

     公司产品主要分布在新能源、通用机械等领域,公司一方面致力于做大做强风电
铸件和塑料机械铸件主要两个大系列产品,一方面通过球墨铸铁厚大断面技术在核电
装备运用和合金钢领域研究贯通,积极推进多领域布局,在重工装备领域形成独有的
比较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持续研发大兆瓦风电产品;积极布局宁波市外生产基
地;稳步提升铸造产能,加快推进精加工产能建设,逐步构建“一体化交付”产业链;
致力于球墨铸铁厚大断面技术的研发,拓展新的产品成长空间。因此需要补充流动资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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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保障公司业务稳定增长,为未来公司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未来,随着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
扩大,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随之增长。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
司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进一步拓
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3)巩固公司控制权,提升市场信心

     稳定的控制权对公司保持长期健康发展而言至关重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比例得到提升,将有利于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
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且承诺所得股份的限售期为
18 个月,显示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持有的理财产品台账,查阅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的
认购协议,并对该等理财产品执行了函证程序;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投资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决议、营业执
照、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查询并整理近期通过审核且上市公司持有与发行人相似理财产品的再融资审核
案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报告期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公司最近一
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本次募
集资金规模及用途具备必要性。



     问题七、前次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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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7.9 亿元,用于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
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仅投入 5441 万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仅投入 5441 万元的原
因,该项目投入进度是否慢于预期;(2)上述项目后续预计投入计划和完工时间;
(3)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过度融资。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
意见。

     一、回复说明

     (一)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仅投入
5,441 万元的原因,该项目投入是否慢于预期

     1、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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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为“22 万吨精加工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所
     示:
                                                                                                                                                        单位: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8,804.26
募集资金总额:                                                                279,363.1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8,804.26

                                                                                             2020 年度                                                         63,363.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1 年度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2 年 1-4 月                                                     5,441.1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序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或截止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号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完工程度)
                                                                    额                           额
                                                                                                                                         额的差额
       年产 22 万吨大型     年产 22 万吨大型
                                                                                                                                        -210,558.90
1      铸件精加工生产线     铸件精加工生产线       216,000.00   216,000.00      5,441.10     216,000.00       216,000.00    5,441.1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 1)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3,363.16    63,363.16     63,363.16      63,363.16        63,363.16   63,363.16          0.00

               合计                                279,363.16   279,363.16     68,804.26     279,363.16       279,363.16   68,804.26    -210,558.90
         注 1: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较大,主要系该项目从 2022 年开始
     投入所致。




                                                                               3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22 万吨精加工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2,282.30
募集资金总额:                                                                279,363.1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2,282.30

                                                                                             2020 年度                                                        63,363.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1 年度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2 年 1-7 月                                                    8,919.1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序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或截止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号                                                  投资金额                     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完工程度)
                                                                    额                           额           额
                                                                                                                                        额的差额
       年产 22 万吨大型     年产 22 万吨大型
                                                                                                                           8,919.14    -207,080.86
1      铸件精加工生产线     铸件精加工生产线       216,000.00   216,000.00      8,919.14     216,000.00   216,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 1)       (注 2)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3,363.16    63,363.16     63,363.16      63,363.16       63,363.16   63,363.16          0.00

              合计                                 279,363.16   279,363.16     72,282.30     279,363.16   279,363.16      72,282.30    -207,080.86
          注 1:根据公司 2022-041 号《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实际投资金额中已用票据支付尚未到期、从而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3,384.82 万元。
          注 2: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较大,主要系该项目从 2022 年开始
     投入所致。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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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22 万吨精加工项目投入仅为 5,441.10 万元的原因,
投入进度慢于预期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22 万吨精加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5,441.1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22 万吨精加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8,919.14 万元。

     本项目投入进度慢于预期,主要原因系:

     (1)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影响

     2021 年度,本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变更实施地
点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12 月取得新的土地。由于新土地需履行的招拍挂等程序,导
致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慢于预期。

     A、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由于公司所在地政府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龙头,计划在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
工业园建设风电产业园,公司已经在产业园内建设了 18 万吨铸造产能,计划近期再建
设 13.2 万吨铸造产能,已经建设了 22 万吨的精加工产能,随着后期公司产销规模扩
大,后续规划新增铸造产能将均集中在产业园内。为了更好的优化工业园内厂区布
局,优化工序流程,缩短物流距离,故将本次项目实施地点由“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
备工业园 DG01-04-07 地块”变更为“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
一”。

     B、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
意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
告》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等公告文
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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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变更实施地点的后续进展

     根据象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拍卖出让公告(象自然资规工出告字
[2021]15 号),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参与了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的拍卖出让,最终以人
民币 3,282 万元竞得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 DG01-04-19-1 地块、以人民币
5,815 万元竞得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 DG01-04-19-2 地块、以人民币 1,053 万
元竞得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 DG01-04-19-3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
与浙江省象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
DG01-04-19-1 地块、DG01-04-19-3 地块为本项目的实施用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新冠疫情的影响

     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募投项目的部分设备采购、运输、安
装及调试受到影响,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项目进展。

     (二)22 万吨精加工项目后续预计投入计划和完工时间

     1、22 万吨精加工项目于 2022 年新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1)新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22 万吨精加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日星铸业,实施地点为浙江省
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风电产业园地块一。该次增加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日益智能装备”)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日星铸业共同实
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渔业村博奥工业区 WX02-
08-42 地块。公司将持有的日益智能装备 100%股权转让给日星铸业,日星铸业使用募
集资金向日益智能装备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合计 100,000 万元。该次除增加实施主体
和地点外,22 万吨精加工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等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已竞得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 WX02-08-42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并以此地块作为项目新增的实施土地。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竞
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出让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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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型铸件产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具备了年产
48 万吨的铸造产能,主要分布在三个厂区,分别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厂区
(年产 15 万吨铸造产能)、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黄避岙乡大林厂区(年产 15 万吨铸
造产能)、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中庄工业区厂区(年产 18 万吨铸造产能)。公司已
经在象山大中庄工业区厂区投资建设了年产 22 万吨精加工产能,作为象山县两个厂区
的铸造产能配套。而鄞州东吴铸造厂区与原来计划实施项目地约有 50 公里的距离,产
品精加工完成后需原路返回才能配送到客户处,将大大增加产品的转运路距(约 100
公里)和运输成本以及转运中的产品质量风险。

     为了优化产业布局,减少物流成本和产品运输过程的质量风险,根据公司现有的
生产布局及发展规划,增加该次“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
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增资。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地为鄞州区东吴
铸造厂区 15 万吨铸造产品提供精加工配套,增加后的实施地块距离鄞州区东吴铸造厂
区距离仅 5 公里,产品精加工完成后将直接配送到客户处完成交付,在解决客户“一站
式”交付的同时,有效的降低了物流运输成本。

     增加以上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可以有效的缩短物流距离,提升企业运行效率,
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
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力度和效率,进一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3)新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
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对公司该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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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公告》及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独
  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等公告文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项目后续预计投入计划和完工时间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本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已签订的合同金额
   项目
                       象山区域(日星铸业)                      鄞州五乡区域(日益智能)
   土地                                        10,459.58                                   20,676.59
   土建                                         3,676.87                                     4,352.95
   设备                                        30,891.93                                            -
   合计                                        45,028.37                                   25,029.55
   总计                                             70,057.92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已签订的合同金额总计为 70,057.92 万元,包括土地、土建和
  设备。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本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象山区域(日星铸业)                            鄞州五乡区域(日益智能)
项目                  票据投入                                          票据投入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
                      待置换金                   小计                   待置换金                  小计
          直接投入                   投入                  直接投入                   投入
                          额                                                额
土地       3,964.00            -    6,495.58   10,459.58          -             -   20,676.59    20,676.59
土建         77.72     1,195.42            -    1,273.13          -             -           -            -
设备       1,492.60    4,532.60            -    6,025.20          -             -           -            -
合计       5,534.32     5,728.02    6,495.58   17,757.91          -             -   20,676.59    20,676.59
总计                                                38,434.50

       由上表可知,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本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总计为 38,434.50 万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票据投入待置换金额)为 11,262.34 万元。具体进展如
  下:

       A.象山区域:目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办结,用地红线围墙砌筑已完成 50%以
  上,地块内 60%以上场地已完成平整,并逐步采购相关设备。B.鄞州五乡区域:目前
  已取得土地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施工工程有序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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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前述变更情形,本项目由日星铸业与日益智能共同实施推进。公司将努力按
原计划进行项目建设工作,即预计 2023 年 12 月完工。如后续本项目出现导致可能延
期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属于过度融资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经测算,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 30.90 亿元,资金支出需求合计 68.53 亿元,
资金缺口 37.63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10 亿元尚不足以覆盖资金缺口,本次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属于过度融资。具体测算如下:

     1、可自由支配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货币资金                                                   9.93
              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3.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大额存单)                                         6.50
                   其他非流动资产(大额存单)                                            13.87
                                小计                                                     53.37
          减: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1.68
          减: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1.05
                        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                                               30.63
注:根据 2022 年 7 月 13 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补充公告》,可
转债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为截至 2022 年 7 月 1 日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
的金额、尚需支付的项目未到支付条件的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用于
募投项目建设)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金额。
     2、资金需求测算

     (1)维持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

     为了保证日常经营运转活动的稳定,公司需持有一定的货币资金维持公司日常的
采购、工资发放、研发投入、税金等支出。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亿元
                           财务指标                         计算公式         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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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指标                                    计算公式           计算结果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①                             ①=②/③                      7.00
                  2021 年度付现成本总额②                              ②=④+⑤-⑥                   39.33
                       2021 年度营业成本④                                 ④                        37.56
                  2021 年度期间费用总额⑤                                  ⑤                         3.78
                 2021 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⑥                                 ⑥                         2.01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③(次)                              ③=360/⑦                     5.61
                       现金周转期⑦(天)                              ⑦=⑧+⑨-⑩                   64.12
                       存货周转期⑧(天)                                  ⑧                        58.70
                      应收款项周转期⑨(天)                               ⑨                        90.10
                      应付款项周转期⑩(天)                               ⑩                        84.68
注 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税金及附加;
注 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含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 3:存货周转期=360*存货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注 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注 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应付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2)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

       对未来三年销售收入进行预测,再应用销售百分比法,按照经营性流动资产、经
营性流动负债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测算 2022 年-2024 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量。

       假设 2022 年-2024 年营业收入按照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16.27%增
长: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末          销售百分比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①                                   47.12                         54.79        63.70        74.06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                                      8.14            17.27%        9.46        11.00        12.79
应收账款                                     12.38            26.27%       14.39        16.73        19.46
应收款项融资                                  8.72            18.51%       10.14        11.79        13.71
预付款项                                      0.49             1.03%        0.57         0.66         0.76
存货                                          6.99            14.84%        8.13         9.45        10.99
合同资产                                      1.57             3.33%        1.82         2.12         2.46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②                         38.29            81.25%       44.51        51.76        60.17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0.83            22.98%       12.59        14.64        17.02
应付账款                                      8.46            17.96%        9.84        11.44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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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末           销售百分比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0.06             0.13%         0.07           0.08         0.09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③                         19.35            41.07%        22.50          26.16        30.41
流动资金占用额④=②-③                       18.94                          22.02          25.60        29.76
基期营运资金⑤                                                              18.94          22.02        25.60
当年营运资金需求④-⑤                                                        3.08           3.58         4.16
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累计                                                                                10.83
    注:本表内 2022 年-2024 年的相关数据仅为营运资金测算而假设,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
     (3)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单位:亿元
                                                                       累计实际投入金
                                                                                           尚需投入金额/自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额/募集资金投
                                                                                           有资金投入金额
                                                                           入金额
 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一期 10 万吨)海上装
                                                               5.41                 4.17                  1.24
 备关键部件项目
 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二期 8 万吨)海上装
                                                               4.50                 2.82                  1.68
 备关键部件项目
 年产 13.2 万吨大型铸件项目                                    5.15                 2.28                  2.87
 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
                                                              22.91                21.60                  1.31
 目
 年产 20 万吨铸件项目(一期 10 万吨)                         31.02                    -                 31.02
                     合计                                     77.91                30.88                 38.11
注: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 22.91 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21.60
亿元,自有资金投入 1.31 亿元。
     (4)偿还银行借款资金需求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7.04 亿元,长期借款余额为 2.00 亿
元,合计偿还银行借款资金需求 9.04 亿元。

     (5)未来现金分红资金需求
                                                                                                   单位:亿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021 年                                                                       2.42
                            2020 年                                                                       3.10
                            2019 年                                                                       1.59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金额                                                                         7.11
 公司最近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                                                                             2.37
注:此处以最近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作为未来一年现金分红资金需求的测算。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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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日月国际(塞尔维亚)有限责任公司                                                       1.07
 象山日月至信检测有限公司                                                               0.10
                             合计                                                       1.18
注:日月国际(塞尔维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金额为 1,600 万美元,按照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人
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6.7114 元/美元换算。
     (7)资金支出需求合计
                                                                                单位:亿元
                      项目                                  投资(支出)总额

 维持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                                                       7.00

 保障未来营运资金需求                                                                  10.83

 偿还银行借款                                                                           9.04

 未来现金分红需求                                                                       2.37

 项目资金需求                                                                          38.11

 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1.18

                      合计                                                             68.53

     综上,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 30.63 亿元,资金支出需求
合计 68.53 亿元,资金缺口 37.89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10 亿元尚不足以覆盖资金
缺口,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属于过度融资。

     二、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要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申请人 22 万吨精加工项目的项目资料、相关“三会”文件、独立董事意
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相关公告等文件,查阅了相关土地招拍挂的资料;

     2、查阅申请人 22 万吨精加工项目的变更资料、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就
项目预期进度同申请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3、查阅了申请人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对申请人的未来资金需求进行了
相应测算。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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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 22 万吨精加工项目的投资进度慢于预期,主要原因系项目于 2021 年变更
了实施地点及新冠疫情影响;申请人 22 万吨精加工项目于 2022 年新增了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预计按原计划 2023 年 12 月完工,项目的进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申请
人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属于过度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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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之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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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
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
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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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融         姚 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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