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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2-2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三月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序号                               目录                                         页码



 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2




 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4




 三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6




 1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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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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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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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

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

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

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

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

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

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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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

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

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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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村)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明康先生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委托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三、董事长宣布大会开始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选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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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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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
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2023 年 2 月 15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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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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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
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涉及修改《公
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获得的收益予以
收回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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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
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
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6、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
使。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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