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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3-04-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正在履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
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李融、姚远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4 月 1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姚远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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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查阅并复印公司内控制度文件、2022 年以来的“三会”文件、信息披露
文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相关资料等;

    4、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
司其他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以来,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
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
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和分析。

    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以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通过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并核
查公司资金往来的账务情况等。

    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以来,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
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
金支付凭证,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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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以来,上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
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
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
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以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
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
等,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2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8,057 万元到 33,55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33,178 万元到 38,678 万
元,同比减少 49.72%到 57.96%,主要由于原材料价格居高导致产品成本较高,
主机单兆瓦竞标价格持续下降、行业竞争激烈,为了准备酒泉项目顺利投产人员
薪酬及日常运行费用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部分项目转固折旧金额增加等因素
导致。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以来,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保荐机构
已提醒管理层持续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应
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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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积极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有所下
降,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积极
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回报全
体股东。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日月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信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日月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认为:2022 年以来,日月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
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有所下
降,保荐机构已提醒管理层持续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积
                                    4
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
机构将持续关注日月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
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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