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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4-2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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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三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6


 1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6


 2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8


 3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


 4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7


 5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3


 6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7


 7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9


 8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9                                                                             32
       预计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


 11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44


 四    附件:《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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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

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

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

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

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

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

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

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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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

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

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

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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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村)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明康先生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委托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三、董事长宣布大会开始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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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五、听取《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选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八、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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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合
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
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
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
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
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实施业务主体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3、合作银行
    在 2023 年及 2024 年期间向公司实施综合授信银行,在总额度范围内分别与各家银行签
订协议。
    4、实施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
循环使用。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票据质押池方式实施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盘
活存量资产、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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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
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
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以及贷
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贷款归还,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
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
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
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2023 年 3 月 22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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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
元、日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
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者等值外币,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两年,该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
相关交易协议。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两年。具体情况如
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
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以及部分设备和材料等开始实施全球化采购策略,结算
方式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币等货币进行结算。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
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的外汇产品。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
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业务品种说明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
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
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
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能够减少外汇波动风险,锁定采购成本和销售利润。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
累计交易额度控制在 10,000 万美元或者等值外币以内,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
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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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资金。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若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
公司会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
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
进行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2023 年 3 月 22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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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
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的相关工
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风电铸
件、塑料机械铸件和柴油机铸件、加工中心铸件等其他铸件,主要用于装配能源、通用机械、
海洋工程等领域重工装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4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 亿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无变动情况。公司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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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铸件项目(一期 10
万吨)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议案》。
    4、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孙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
行增资的议案》。
    6、2022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8、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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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
第三季度报告》。
    11、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2、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年度股东大会,合计审议议案 25 项。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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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议案》。
       4、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召开的四次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
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
则,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
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要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审议工
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市场形势,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了较为
系统的规划研究,并对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重点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秉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
及资质审核等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
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
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见 2022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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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日常临时公告。2022 年度,公司累计披露定
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102 份,其它上网披露文件 59 份。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
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依靠科技进步积极
防治工业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工业废水处理率、
废气净化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均大幅度的提高,环境保护取得显著的成效。公司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目标管理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度,使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并杜绝了职业病的发生。
    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责
任、夯实管理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带动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等管理
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为宗旨,全面组织开展创
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活动。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以“安全、环保、劳动强度降低”为目标,以“质量、产量、成本”为抓手,继续推动
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减少内部管理环节,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
    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在行业低谷中积极推动公司实施扩产和产业链延伸战略,通过收
购兼并和技改等形式将产业做大做强,巩固企业行业龙头地位。
    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持续稳定的分
红政策,回报投资者,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二)2023 年工作重点
    2023 年,公司将围绕整体发展目标,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并完成如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1、内部管理持续提升
    2023 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构建运转高效的管理模式,深化
落实分工责任机制,以此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持续培养和引进研究型人才,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包括先进装备),结合潜在市场需
求开展系列化研究,重视对取得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和研究人员的保密工作,形成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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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识产权体系。
    3、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发掘新渠道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广泛了解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发展战略,不断开拓新渠道、新
客户。尤其为核废料储存罐研发成功后快速对接市场做好准备。对老客户(尤其是发展潜力
大的优质客户)加强互动,从客户新品设计开始,各重要节点植入本公司要素。积极开发国
际市场,紧跟风电行业机型大型化趋势,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向大型化产品和国际客户进行
拓展,深化“两海战略”,争取公司风电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4、加强企业文化和队伍建设,提升员工动力、激发员工活力
    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利用好上市公司的平台,做好人才储备和管理干部队
伍梯队建设工作,继续在公司内部推行绩效管理,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使全体员工各司其
职、勇于担当。
    5、持续推进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为使员工充分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及充分调动员工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公平、透明的
方式考核各个员工,通过考核结果给予积分,最终用积分换股权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让员工
通过公司平台来进行“创业”,进而获取财富,最终形成公司发展、员工致富的良性循环。
    6、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管理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成功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作为公众公司,董事会将切实
做好新规则体系下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时效性,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平台,着力提高
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度。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
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
    7、换届选举工作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同
时将完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四个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
    8、组织培训工作
    继续做好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培训的组织工作,
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行职务的能力、水平。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形势,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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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营,全面完成 2023 年度目标,并以持久的发展和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并致力于成为投
资者信赖的上市公司。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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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2022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
的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审议了 2022 年
度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各位监事的简历如下:
    1、汤涛,女,1980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7 年 9 月起任职于宁波市鄞州区人民
法院,历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会主席。
    2、傅树根,男,1947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3、王凌艳,女,1992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工作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现任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管理部员工,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12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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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铸件项目(一期 10 万吨)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议案》。
    4、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孙公司的议案》。
    5、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
行增资的议案》。
    6、2022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8、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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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
第三季度报告》。
    11、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2、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则所赋予的职责,认
真履行监督职能,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情况,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的议案》等
议案进行了审核。
    (1)对公司现行财务制度、流程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监督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
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
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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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拟定,充分考虑了行业状况及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等议案
进行了审核。
    (1)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2)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签证报告。该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增加“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
募集资金进项增资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
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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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
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等
议案进行了审核。
    (1)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符合自愿平等、公
平公允原则,未发生违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与关联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
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款设置合理合法,定价公允,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 2022 年度投资设立子公司、孙公司等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
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
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方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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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等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安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规政策的规定行使监督职责,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良好沟通渠道,严格监督公司的
财务和经营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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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2 年,公司面临铸件类产品需求疲软,主要原辅材料价格呈现高位震荡的局面,坚持
内部积极深化提升公司的“六大任务”,在“安全、环保、劳动强度降低、质量、产量、成
本”等多维度开展提质量降成本工作,利用规模、资金优势和良好的信誉与优秀供应商共同直
面困难,全体员工在管理层带领下,迎难而上,通过共同谋划、实施价值链工程,稳步推进
各项工作,虽然通过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优化各项成本支出,但在主要原材料高位运行背
景下,为新项目储备人力资源、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和人工成本均出现一定幅度增
加,产品成本出现大幅上升。
    经过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553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501.85 万元,同比增长 3.25%,
营业总成本增加 13.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18.23 万元,同比减少 48.32%。
    一、利润表项目对比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实际数         2021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营业收入                                  486,501.85           471,207.83                3.25%

营业总成本                                456,982.99           404,142.11            13.07%

营业成本                                  424,044.25           375,582.37            12.90%

销售费用                                       3,658.16          3,206.29            14.09%

管理费用                                   15,640.74            11,786.37            32.70%

研发费用                                   22,157.03            18,403.88            20.39%

财务费用                                  -11,100.81            -7,127.97            55.74%

其他收益                                       3,402.45          4,476.00           -23.9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207.40          6,512.08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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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461.25           2,768.38         -83.34%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419.66            -3,026.18         -20.0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80.78              -640.91         240.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6.10             67.51          -2.09%

营业外收入                                     314.30             215.08          46.13%

营业外支出                                    1,634.27          1,620.55           0.85%

所得税费用                                    -682.57           9,224.78          不适用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418.23            66,592.35         -48.32%

基本每股收益                                     0.35               0.69         -49.28%

    主要项目变化说明:
    1、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32.70%,主要为人工成本增长及新增加土地摊销所致。
    2、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20.39%,主要为产品迭代速度加快,生命周期缩短导致公司研发
投资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55.74%,主要为出口汇兑收益增加及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所致。
    3、其他收益同比减少 23.98%,主要为本期计入收益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 83.34%,主要为募集资金理财业务重分类公允价值变动
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20.04%,主要为应收票据减少对应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240.26%,主要为产品迭代速度加快,客户机型变化导致部分
产品呆滞,计提减值损失增加。
    7、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 46.13%,主要为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主要为利润下降以及企业享受 2022 年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加
计扣除所致。
    9、净利润同比减少 48.32%,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3.25%,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12.90%,毛利额降低所致。
    10、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49.28%,主要为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主要资产类别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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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2 年实际数         2021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1、资产类
1.1、流动资产                        760,205.85           718,323.39                5.83%

1.2、固定资产                        274,443.27           189,064.85               45.16%

1.3、无形资产                         50,469.99             19,592.38             157.60%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141,630.32           186,785.03              -24.17%

2、负债类
2.1、流动负债                        293,965.37           254,202.47               15.64%

2.2、非流动负债                       13,864.49             11,293.73              22.76%

3、所有者权益

3.1、股本                            102,558.00             96,759.31               5.99%

3.2、资本公积                        519,958.09           446,167.74               16.54%

3.3、盈余公积                         21,141.91             19,666.72               7.50%

3.4、未分配利润                      314,869.64           306,101.95                2.86%

资产总额                           1,266,700.64          1,134,549.54              11.65%

    主要项目变化说明:
    1、流动资产同比增加 5.83%,主要是公司在利率下行的趋势下,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部
分时间超过 1 年期的大额存单及存货储备增加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减少 24.71%,主要为公司预付设备工程款余额减少所致。
    3、流动负债同比增加 15.64%,主要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4、非流动负债同比增加 22.76%,主要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5、资产总额增长 11.65%,达到 126.67 亿元,公司规模扩大所致。
    三、2022 年主要偿债能力及资产管理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指标项目            2022 年实际数           2021 年实际数         同比增加率
流动比率                               2.59                   2.83                 -8.48%

速动比率                               1.37                   1.50                 -8.57%

资产负债率                           24.30%                 23.40%      增加 0.90 个百分点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0                   4.00                -17.39%

存货周转率(次)                       5.44                   6.13                -11.2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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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                                9.35                   8.98                4.1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34                   0.66              -48.72%

       主要项目变化说明:
       1、公司流动比率同比减少 8.48%,主要为购买理财、预付设备款及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公司速动比率同比减少 8.57%,主要为部分大额存单根据持有时间和类别重分类计入
非流动资产所致。
       3、资产负债率为 24.30%,同比增加 0.90 个百分点,主要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增加所
致。
       4、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减少 17.39%,主要为 2022 年 4 季度实现销售较多,未到收款期
       5、存货周转率同比减少 11.25%,年末增加存货储备所致。
       6、每股净资产同比增加 4.10%,主要为 2022 年实现净利润及完成股票增发所致。
       7、经营活动每股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 48.72%,主要为货款催收及收到政府补助。
       四、总结
       综合以上分析
       1、盈利方面:2022 年,我国风电行业全面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在需求不振和原辅材料
价格高企的情况下,2022 年公司产品获利能力有一定程度下降。
       2、资产周转方面:由于市场需求下降和材料价格维持高位震荡,导致存货和应收款周转
率均有一定程度下降,公司将不断探索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的科学方法提升公
司产量、提升物资流转速,同时持续加大货款回收力度。
       3、偿债方面:公司现金流充足,资产负债率处于稳健区域。
       随着“30 60”国家战略的稳步推进,公司铸件类产品的需求自 2022 年 3 季度以来呈恢
复上升的趋势。公司将顺势而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充分利用浙江宁波、甘肃酒泉作为海
陆并举的桥头堡,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市场对应能力,抢占市场高地。加强基础材料研究突
破,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给客户提供最优成本方案;同时积极培育合金类产品,丰富
产品系列,提升盈利能力。持续为广大股东创造财富,回馈广大股东。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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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344,327,059.0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7,518,453.77
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751,845.38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后 2022 年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3,148,696,405.85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031,020,0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206,204,000.00 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2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9.87%;不派送
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
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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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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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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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向董事
会提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监事薪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由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
生、史济波先生、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 9 人组成。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傅
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史济波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罗金明先生、张志勇先生、郑曙光先生领取独董津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汤涛女士、傅树根先生、王凌艳女士 3 人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汤
涛女士领取监事会主席津贴;职工监事王凌艳女士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监事傅树根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傅明康先生、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组成,后续高级
管理人员有增减裱花,均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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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公司将于 2023 年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
理人员名单暂未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按以下规定来发放: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部由绩效薪酬组成。按照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职务确定岗位职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标准,根据其
月度实际出勤率计算分值系数,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三大指标(质量、产量、成本)与年
度目标进行对比实施考核,按月计算出其实际业绩考核分(注:绩效得分一般为 80~120 分),
再按照岗位分值标准和出勤率计算月度绩效薪酬,以全年十二个月平均绩效薪酬作为年终奖。
    2、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津贴标准为 7.20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发放 12 个
月份。
    3、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体系外任职的外部董事、监事,2023 年度津贴标准为 6.00 万
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发放 12 个月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与公司存在劳动
关系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
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前提下参与,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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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计划,公司在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2021 年度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曾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继续对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2 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追踪和严格核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审慎处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二)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2022 年授权    2022 年实际
序号                关联方                     服务内容
                                                                    金额         发生金额
 1      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办公表格印刷                   15.00             7.78

                                        机器配件                       68.00            26.62
 2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设备                           55.00             0.00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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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器配件                         5.00                0.00
 3      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设备                            15.00               10.54

 4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加工                     2,700.00            2,584.59

 5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930.00              828.79

 6      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房租                           100.00               89.50

                                 合计:                                    3,888.00            3,547.82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22 年授权      2022 年实际
序号               关联方                        内容
                                                                           金额            发生金额
        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
 1                                   废铁等                                  100.00               87.64
        有限公司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
 2                                   铸件加工报废赔偿                         10.00                0.00
        司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       小额电费、小额修理费和采购部分
 3                                                                            12.00                0.00
        限公司                       废品和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铸件费

                                     用
                                 合计:                                      122.00               87.64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53.29

       (三)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 2022 年实际发生额,2023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
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服务内容                  2023 年授权金额

  1      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办公表格印刷                                        10.00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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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器配件                                        95.00
  2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设备                                           528.00

                                             机器配件                                        10.00
  3      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设备                                            28.00

  4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加工                                     2,700.00

  5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1080.00

  6      宁波市鄞州顺星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服务                                       600.00

  7      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房租                                           100.00
                                    合计:                                                5,151.00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                                 内容                  2023 年授权金额

  1      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废铁等                                         120.00

  2      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铸件加工报废赔偿                                10.00

                                             小额电费、小额修理费和采购部分废
  3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12.00
                                             品和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铸件费用

                                    合计:                                                  142.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合计
                                      -
      1、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村
      注册资本:0.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双华
      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
营)。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2 年末

                       总资产                                                          780,759.19

                       净资产                                                          756,036.79


                                                3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49,169.04

                   净利润                                                        133,610.2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配偶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2、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压缩机、电梯曳引机、稀土永磁无齿曳引机、自动扶梯主机、电梯零部件的
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2 年末

                   总资产                                                      76,918,715.18

                   净资产                                                      45,416,425.05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87,741,545.96

                   净利润                                                       1,042,579.35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均担任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且分别
持股 1.8235%和 1.7647%,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3、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鄞县大道东吴段 1035 号
    注册资本:23,6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服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杂物电梯、立体停车设备、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凭有效许可证件
经营);液压电梯的维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机械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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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电子元器件的加工、装配;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2 年末

                   总资产                                                  653,992,692.95

                   净资产                                                  472,590,015.78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68,076,908.27

                   净利润                                                      26,921,336.5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均担任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且分别
持股 1.8235%和 1.7647%,宁波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4、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
    注册资本:2201.58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中亚
    经营范围:风能设备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电器的
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2 年末

                   总资产                                                  110,164,191.94

                   净资产                                                      59,441,055.45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2,747,490.18

                   净利润                                                      -3,097,657.49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儿子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
联方。

    5、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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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旭斌
     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2 年末

                   总资产                                                      17,976,524.98

                   净资产                                                       4,383,530.45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0,650,880.24

                   净利润                                                        603,296.95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陈旭斌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
定为关联方。

   6、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黄避岙乡龙屿村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2 年末

                   总资产                                                       7,997,866.44

                   净资产                                                       1,911,551.93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895,045.88

                   净利润                                                        -6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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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弟弟陈军民控制的企业。

    7、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中路 576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度会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未经审计)

                   项目                                      2022 年末

                  总资产                                                      75,348.20

                  净资产                                                     116,406.88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876,438.94

                  净利润                                                      42,952.66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弟弟陈军民及其配偶持股 100%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宁波市鄞州东吴双华印刷厂、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宁波宏大电梯
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象山日顺机械有
限公司等之间的关联交易,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由于距离近,运输方便,信誉好,
质量和供应量得到保证,有利于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本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
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等的销售由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距离近,运输方便等优势,充分降低
了费用和成本。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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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
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0)。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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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5.16 亿元。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亚科技、周旭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投资者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辉、立信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投资者                                          80 万元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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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立信等             2016 年报                                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
 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俞伟英          2007 年                 2006 年          2005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益安          2021 年                 2012 年          2021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凌燕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1 年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 年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 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益安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1-2022 年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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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22 年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 年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 年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年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 年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 年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 年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 年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 年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 年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
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
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费用为 12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4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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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建设 30 万千瓦风电发电和满足经营及
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
    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一、融资对象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二、融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等。
    三、融资金额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在融资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融资主体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五、融资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十五年。
    六、征信措施
    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计划以发电收益权或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及抵押方式落实征
信。
    七、其他说明
    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内
容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
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
    八、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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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酒泉浙新能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建设 30 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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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罗金明)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
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
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2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
积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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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含视频方式)
      12          12       12          0             0             否                 3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日常经营工作
    本人在 2022 年度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设的
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进行了通报,能够
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
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3、年报工作
    在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
沟通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召开的各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
召开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
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回
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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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2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7 月披露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相关程序严格按照《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绩预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了广
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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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
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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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张志勇)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
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
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2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
积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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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含视频方式)
      12          12       12          0             0             否                 3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日常经营工作
    本人在 2022 年度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设的
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进行了通报,能够
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
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3、年报工作
    在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
沟通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履职期间内召开的
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召开
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
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回
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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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2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7 月披露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相关程序严格按照《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绩预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了广
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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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
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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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郑曙光)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
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
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
召开方式。2022 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
积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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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含视频方式)
     12           12       11          0             0             否                 4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日常经营工作
    本人在 2022 年度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设的
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进行了通报,能够
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
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3、年报工作
    在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
沟通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
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
司 2021 年履职期间内召开的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召开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 1 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
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回
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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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22 年,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7 月披露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相关程序严格按照《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且业绩预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了广
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股
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公平。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
作,促使公司各单位和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督促
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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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
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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