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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2-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为恒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对恒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调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
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7]18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4,00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389,5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
费用8,621,509.43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0,89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8)第000020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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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实际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LNG 物流项目                     32,130.00                          24,589.85
   2      信息化升级项目                      5,516.00                          5,253.44
   3      补充流动资金                        8,246.56                          8,246.56
            合计                           45,892.56                          38,089.85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380,898,490.57 元,截止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4,235,873.72 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情况
 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山东优化物流
                   烟台银行龙口支行       81601080801421005953                  29,293.92
有限公司
山东优化物流
                   兴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378040100100057519                122,345,113.15
有限公司
山东优化物流
                   建设银行龙口支行       37050166688000000270                  12,218.62
有限公司
恒通股份           工商银行龙口支行       1606021419200096968                     9,444.73
恒通股份           平安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15000092326573                      51,839,803.3
                                                   合 计                   174,235,873.72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7,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
 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前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 2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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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同
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恒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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