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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
份”)董事长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307,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2%,
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公司转增
股本;
    公司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79,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
前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振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794,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具体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股份数量合计 2,794,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 569,9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

                                      1
       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0,564,321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87,644
                     5% 以 上 非 第
刘振东                                   61,307,014          21.72% 股
                     一大股东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39,755,049
                                                                        股
                                                                        IPO 前取得:6,385,405 股
                     5% 以 上 非 第
于江水                                   18,404,990             6.52%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12,019,585
                     一大股东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790,892 股
李健                 高级管理人           2,279,631             0.81%
                                                                        其他方式取得:1,488,739 股
                     员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股本转增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刘振东                4,087,134          1.45% 2020/3/23~         8.01-8.01        2020 年 2 月
                                                 2020/3/24                          27 日
刘振东              16,348,536           5.79% 2020/11/17~ 17.43-17.43             2020 年 10 月
                                                 2020/11/18                         17 日

于江水                6,134,996          2.17% 2020/3/23~         8.01-8.01        2020 年 2 月
                                                 2020/3/24                          27 日
李健                      759,877        0.27% 2020/3/23~         8.01-8.01        2020 年 2 月
                                                 2020/3/24                          27 日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竞价交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股)          比例                                    价格           源              因
                                                                 期间
                                                                        区间
刘振东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2/4    按市场   IPO 前取得、集中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2,794,176 股     0.99%                          ~          价格     竞价交易取得及   求
                                           不 超 过 :
                                                            2021/8/3             其他方式取得

                                           2,794,176 股
于江水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2/4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其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2,794,176 股     0.99%                          ~          价格     他方式取得       求
                                           不 超 过 :
                                                            2021/8/3

                                           2,794,176 股
李健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2/4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其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569,907 股       0.20%                          ~          价格     他方式取得       求
                                           不 超 过 :
                                                            2021/8/3

                                           569,907 股
           注:
           1、通过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1%。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
           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振东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
           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
           数的 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
           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将通过
           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3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于江水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
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
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将通
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
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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