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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
     董事长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307,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2%,为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79,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
     前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刘振东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2,606,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减持总金额为 47,193,482.52 元,刘振东先生减持数量过半;公司副董
     事长于江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振东                5%以上非第一        61,307,014    21.72% IPO 前取得:20,564,321
                      大股东                                     股

                                           1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987,644 股
                                                                        其他方式取得:
                                                                        39,755,049 股
  于江水                    5%以上非第一        18,404,990        6.52% IPO 前取得:6,385,405
                            大股东                                      股
                                                                        其他方式取得:
                                                                        12,019,585 股
  李健                      董事、监事、         2,279,631        0.81% IPO 前取得:790,892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
                                                                        1,488,739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股本转增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当前
                                                                        减持总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   减持价格区                 持股     当前持
                                     减持期间                            金额
  称       (股)         比例                    式     间(元/股)                数量     股比例
                                                                        (元)
                                                                                    (股)
刘振东     2,606,700      0.92% 2021/2/5 ~ 集中竞       18.05          47,193,     58,70 20.80%
                                 2021/2/8       价交易   -18.29          482.52     0,314

于江水                0     0% 2021/2/5 ~ 集中竞        0 -0                   0   18,40     6.52%
                                 2021/2/8       价交易                              4,990

李健                  0     0% 2021/2/5 ~ 集中竞        0 -0                   0   2,279     0.81%
                                 2021/2/8       价交易                               ,63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58,700,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80%;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
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79,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刘振东先生、于
江水先生及李健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
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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