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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10-27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

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

减少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2022 年前三季

度信用减值损失 717.27 万元,增加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717.27 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公司综合分析了账龄结构、业务构成等情况,进一步细化了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划分标准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决定对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变更。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主要集中于1年以内,该账龄区间内不同客户的信用

风险存在差异,有必要对1年以内的账龄结构进一步细分,以更好的反映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LNG贸易及运输业务,应收账款主要为短期贸易款及运输款,
回款正常,预期信用损失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变更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

率,有助于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会计信

息质量。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会计估计                       变更后会计估计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0-3 月                    2.5%
     1 年以内                    5%
                                           4-12 月                     5%

      1-2 年                     10%        1-2 年                    10%

      2-3 年                     20%        2-3 年                    20%

      3-5 年                     50%        3-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5 年以上                   100%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

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司以2022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将减少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717.27万元,增加2022年前三季

度利润总额717.27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在综合分析了公司账龄结构、业务构成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准确当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意见

    恒通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三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2年7月修订)》等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通股份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