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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1-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7号)核准,公司向李红等四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4,00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89,5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621,509.43
元(不含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98,490.57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8)
第000020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1     LNG 物流项目                       32,130.00                     24,589.85
  2     信息化升级项目                      5,516.00                      5,253.44
  3     补充流动资金                        8,246.56                      8,246.56
           合计                            45,892.56                     38,089.85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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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
月16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通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
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2018年3
月于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分别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平安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   山东优化物流有限
                                      8160108080142005953           0.65
公司龙口支行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山东优化物流有限
                                      378040100100057519                   已注销
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山东优化物流有限
                                      37050166688000000270      4,058.70
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
                                      1606021419200096968                  已注销
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公司
平安银行烟台龙口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
                                      15000092326573            4,677.18
支行               公司



                                        2
       合计                                                       8,736.53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实际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剩余募集资金    后续安排
号                   金金            资金
     LNG 物 流
 1                   24,589.85       20,542.75      83.54%         4,047.1   拟终止
     项目
     信息化升
 2                    5,253.44         599.39       11.41%         4654.05   拟终止
     级项目
     合计            29,843.29       21,142.14                    8,701.1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金额8,701.15万元,募集
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5.3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为8,736.53万元,目前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账户。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终止的主要原因
     (一)LNG物流项目终止的主要原因
     1、项目已达预期效益
     截止目前,公司已购置230套LNG车,占预期购置车辆的65.71%,根据非公开开预
案披露,LNG物流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产生净利润2,398.81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
3,655.14万元,达到预期效益的152.37%。
     2、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受市场竞争加剧、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实施轻资产战略,当订单较多,公司自
有运力不足时,会采取租赁和外包承运等方式完成运输任务。
     (二)信息化升级项目终止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正在根据市场环境进行业务调整,现有的信息化系统
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如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与补充,项目计
划与公司业务规模和方向会出现较为严重的偏差,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因
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决定提前终结项目,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将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更为需要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终
止的募投项目形成的剩余募集资金8,736.53万元(包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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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
便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待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
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公司拟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
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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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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