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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01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港务”),为恒

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此外,公司已为裕龙港务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5,979.80 万

元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
    一、抵押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抵押贷款及担保基本情况
    裕龙港务因6#-7#液体化工泊位工程项目、10#-11#液化品及油品泊位工程项
目建设需要,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署《借
款合同(固定资产类贷款)》、《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海域使用权抵押
合同》。裕龙港务以其依法享有的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海
域使用权为抵押物(后续随着项目建设,将把新增加的建筑物、码头设备设施等
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直至抵押物价值
金额达到100,000万元止)向进出口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合计金额100,000
万元,贷款期限108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起算,至最后还款日终止。
    公司拟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
民币1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裕龙港务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总额100,000万元的贷款并签署《借
款合同(固定资产类贷款)》、《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海域使用权抵押
合同》,同时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被担保人名称         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1MA3RPH587B

成立日期             2020年4月3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宋建波
                     港口投资及建设;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经营;货物装卸、
                     中转、仓储服务经营;港口拖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
经营范围
                     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裕龙港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年度(未经审计)        2021年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                                    84,265                23,301.12

净资产                                    69,342                 7,977.87

营业收入                                   7,476                 1,498.47

净利润                                     4,371                   -16.3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借款合同(固定资产类贷款)》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担保范围:裕龙港务(即“债务人”)于《借款合同(固定资产类贷款)》
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等其他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固定资产贷款系为
满足裕龙港务码头建设需要,能够减轻公司资本性投资压力。此外根据可研报告
预测,6#-7#液体化工泊位工程项目达产后预计收入为20,951万元/年,税后利润
为10,305万元/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85%;10#-11#液化品及油品泊位工程项
目达产后预计收入为21,559万元/年,税后利润为10,301万元/年,税后内部收益
率为13.34%,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及偿还债务能力。故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裕龙港务此次申请抵押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裕龙港务6#-7#液
体化工泊位工程项目、10#-11#液化品及油品泊位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
利于裕龙港务的运营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担保是公司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此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公司
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979.80万元,合计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0%。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