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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6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投资协议
      投资标的名称: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3.60 亿元人民币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机构批准
      的,则在批准后生效。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
      施规划等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中对项目投产后营业收入的描述,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
      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
      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加快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布局,公
司拟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通过全资子公司景旺
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在珠海市高栏港区投资建
设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项目计划
投资 13.60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与珠海
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已就《投资协议书》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尚未正式签
署协议。
    2、公司于 2017 年 0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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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关于公司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相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类型:政府机构
    住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又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
技术开发区,是珠江口西岸首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依托华南沿海主枢纽
港高栏港而设立的经济功能区,是珠三角西岸建港条件最好的港口,是西江及南
中国海走向世界的门户,是广东海洋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随着《珠
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高栏港经济区的发展被提升到国家发
展战略的高度。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招商引资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投资企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本次项目建设主体是珠海景旺。项目计划投资 13.60 亿元人民币,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
    2、乙方在成功竞得装备制造区约 15.70 万平方米(以实际红线图为准)用
地使用权之日起 2 个月内开始进行实施项目的立项备案、环评审批手续,并在取
得环评批复之日起 6 个月内正式动工建设,动工建设后首期 2 年内建成投产;
    3、乙方或珠海景旺须按照《珠海市项目准入指导意见》及《珠海高栏港经
济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保证所竞得地块上建设的本次投资项目投资
贡献强度达到以下要求: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5,000 元人民币/平
方米,单位面积年产值不低于 10,000 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单位面积税收(不
含关税)不低于 350 元人民币/平方米年。
    4、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容积率应达到规划总建筑面积的 1.0 以上(以规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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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所批复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行业除外);
全部项目应于报续手续齐备并正式动工之日起 3 年内建成(预计 2021 年 12 月建
成)。
    四、签署《投资协议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能够推动公司
的经营计划,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解决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瓶颈,满足
客户的产品需求,继续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2、公司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将利用珠海高
栏港经济区的区位优势、产业集聚优势和珠江西岸的资源优势,并利用深圳总部
与珠海生产基地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公司的竞争优势。
    3、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
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合同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
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
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
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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