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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以邮件、直接

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孔英、何为、罗书章及董事卓军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

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800.00 万元,发行数量

为 978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0.0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97,8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

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 30%,即 29,340.00 万元。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股东: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

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39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

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397 手可转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

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
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景旺”)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拟开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开户主体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拟开户银行

  1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2                江西景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公司及江西景旺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