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以邮件、直接
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孔英、何为、罗书章及董事卓军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
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800.00 万元,发行数量
为 978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0.0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97,8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
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
行总额的 30%,即 29,340.00 万元。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股东: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
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39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
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397 手可转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
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
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
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景旺”)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拟开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开户主体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拟开户银行
1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2 江西景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公司及江西景旺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