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C 座 19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6,961,6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0.84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黄小芬女士、董事卓军女士、董事邓利
先生、独立董事何为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7 人,出席 5 人。董事兼副总裁邓利先生、副总裁王
宏强先生,因工出差,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86,961,65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86,961,65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86,961,65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86,961,658 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 于 审 议 <2019
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9,284,861 100.00 0 0.0000 0 0.0000
计划>的议案》
《 关 于 审 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 29,284,861 100.00 0 0.0000 0 0.0000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29,284,861 100.00 0 0.0000 0 0.0000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获得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议案 2 和议案
3 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亚平、田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景旺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19】第 0760 号)。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