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0-05-15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之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景鸿永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819,712 股,占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股的 34.98%。减持计划实施之前,控股股东智创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819,712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股的 34.98%。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9.9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景旺电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7),景鸿永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3,011,800 股,占公
司当日总股本 602,371,610 股的 0.5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智创投资计
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3,011,800 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 602,371,610 股的
0.5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收到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通
知书》。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期间,景鸿永泰通过集中竞价交

                                     1
    易 方 式 累 计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3,012,568 股 , 占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608,371,233 股的 0.50%,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期间,智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11,778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股的 0.50%,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
    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景鸿永泰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12,819,712           34.98%   IPO 前取得:212,819,712 股

智创投资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12,819,712           34.98%   IPO 前取得:212,819,712 股
        注:2020 年 3 月 20 日(本次减持实施前),因公司完成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本 636.28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602,371,610 股变更为
    608,734,410 股。2020 年 5 月 12 日(本次减持实施中),公司完成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减少股本 363,177 股,公司总股本由 608,734,410 股变更为
    608,371,233 股。导致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减持前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景鸿永泰持股比例
    由 35.33%变更为 34.98%,智创投资持股比例由 35.33%变更为 34.98%。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景鸿永泰         212,819,712     34.98%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智创投资         212,819,712     34.98%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一组
              合计          425,639,424     69.96%   —




                                               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总金额(元)
                                                        方式           (元/股)                        情况       (股)         比例


                                      2020/4/27~
景鸿永泰       3,012,568      0.50%                 集中竞价交易   47.00-51.55    149,619,918.85      已完成     209,807,944     34.49%
                                      2020/5/13



                                      2020/4/27~
智创投资       3,011,778      0.50%                 集中竞价交易   47.10-51.50    149,414,673.57      已完成     209,807,934     34.49%
                                      2020/5/13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1、景鸿永泰存在累计减持数量少量超出计划减持数量、同时因工作人员操
作失误而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形。
   (1)具体减持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景鸿永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票 3,012,568 股(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768 股),成交价格区间为
47.00-51.55 元/股,减持数量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608,371,233 的 0.50%,
累计减持总金额 149,619,918.85 元。
   2020 年 5 月 13 日,景鸿永泰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 800 股,成
交价格为 50.09 元/股,成交金额 40,072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鸿永泰持有
公司股份 209,807,944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34.49%。
   (2)本次操作失误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操作失误,景鸿永泰工作人员错误买入公司股票 800 股,买入价格为
50.09 元/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为 40,072 元。经公司核查,景鸿永泰本次增持
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操作失误导致,该笔短线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
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
谋求利益的情形。
   (3)公司对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景鸿永泰
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以景鸿永泰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期间卖出公司股票的最高价 51.55 元/股和买入公司股票
的最低价 50.09 元/股作为参考,计算所得收益为(51.55 元/股-50.09 元/股)
×800 股=1,168 元。上述所得收益 1,168 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
数上交公司所有。
   景鸿永泰本次操作失误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发现失误买入公司股票
后及时通知公司,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失误构成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失
误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在今后将严格
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



                                     4
   2、智创投资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法违
规行为。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5/1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