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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转股代码:191602           转股简称:景 20 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其中委托他人
       理财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

    ● 现金管理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现金管理委托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信托公司等)。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委托他人理财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及理财产品范围,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
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
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
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一年期内
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

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种类、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
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及受托方,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作为受托方、或直接购买其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82,003.24            1,210,550.78
负债总额                            319,139.66              534,86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42,490.52             654,941.73
净资产
货币资金                            116,423.47              202,049.96
项目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7,359.31             152,681.52
量净额
    2、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4.1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
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
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49.49%。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保证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购买
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内的理财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
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委托他人理财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
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及生产经营的
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其中委托他人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