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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公司”)2018 年、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就景旺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8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
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60,229,245.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
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0]336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号                                              金投入金额   额(含存款利息)
1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    181,891.39   176,022.92          76,332.29


                                     1
    司一期工程——年产 120 万平
    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
            合计                  181,891.39   176,022.92       76,332.2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嘉               肖   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