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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 2021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26 项议案。所有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监
    事均出席了报告期内的监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履行了监事职责。
         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1、《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审议<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5、《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三届监事会                         7、《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2021 年 3 月 30 日
第十六次会议                         互相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银
                                     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的议案》
                                     9、《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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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4 月 27 日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关于调整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17 日
第十八次会议                         3、《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二十次会议    日                   2、《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第二十一次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议案》
议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
    产经营计划、利润分配、股权激励、重大投融资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
    决策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有效防止了违
    规事项的发生。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
    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廉洁自
    律,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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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状况正常。公司各季度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对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
资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
定实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

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利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
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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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以“景 20 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 77,985.33 万元、自有资金人民币 72,014.67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增资,共计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景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本次增资款项将汇入珠海景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
专项管存。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守
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监事会核查了会议议案材料及
相关证明文件,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具有必要性与持续性,本次
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交易执
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完善了公司
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主要制度、重要业务流程展开
了专项稽查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落地、内部控制有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各个业务环节内控有效。

    (六)公司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
重大事项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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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存在泄露公司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违法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确保公司合
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