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2-06-2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生效)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十六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第十六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
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 (一)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
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本型产品;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正常进行。 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
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 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
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易所备案并公告。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