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生效)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十八条 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 第二十八条 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 除会议记录外,董事会秘书还可以视需要安排董 除会议记录外,董事会秘书还可以视需要 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会议召开情况作成简明扼要的 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会议召开情况作 会议纪要,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 成简明扼要的会议纪要,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 制作单独的决议记录。 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决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 会议记录上签字。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