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鸿永泰”)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 293,731,122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47,562,145 股的 34.6560%。 景鸿永泰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智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投资”) 持 有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293,731,108 股 , 占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847,562,145 股的 34.6560%。 景鸿永泰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柏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38,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47,562,145 股的 0.0753%;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 制人黄小芬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57,140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47,562,145 股的 0.0657%。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及刘绍 柏黄 小芬 夫妇 合计持 有公 司无 限 售 流 通 股 588,657,7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453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景鸿永泰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 8,475,6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智 创投资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475,6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上述股东的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1 景鸿永泰及智创投资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 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股权激励回购注 销、景 20 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时,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相 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景鸿永泰 5%以上第一大股东 293,731,122 34.6560% IPO 前取得:293,731,122 股 智创投资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93,731,108 34.6560% IPO 前取得:293,731,108 股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IPO 前取得的股份包含了上市后历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景鸿永泰 293,731,122 34.6560%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智创投资 293,731,108 34.6560%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第一组 刘绍柏 638,405 0.0753%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黄小芬 557,140 0.0657%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588,657,775 69.453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来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原 称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源 区间 因 2 景鸿永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2/9/19 ~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开 资 金 竞价交易减持, 泰 8,475,600 股 1.00% 2023/3/18 价格 发行前已取得 需求 不 超 过 : 的股份及上市 8,475,600 股 后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 大宗交易减持, 式取得的股份 不 超 过 : 8,475,600 股 智创投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2/9/19 ~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开 资 金 竞价交易减持, 资 8,475,600 股 1.00% 2023/3/18 价格 发行前已取得 需求 不 超 过 : 的股份及上市 8,475,600 股 后以资本公积 大宗交易减持, 金转增股本方 式取得的股份 不 超 过 : 8,475,600 股 注: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景 20 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时,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区间为:2022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票时分别做出如下承诺: 自景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在本次 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也不由景旺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景 旺电 子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景旺电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 其持有景旺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 其减 3 持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景旺电子股份总数的 10%,24 个月内合计不超过 20% ,减 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景旺电子上市后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 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减持景旺电子股份前,应 提前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景旺电子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如果其未履行 上述 减持意向,其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 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景旺电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履行上述减 持意 向, 其持有的景旺电子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择机 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 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 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及承诺,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