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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旺电子:发行人、保荐机构《关于请做好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2022-11-19  

                        股票简称:景旺电子                                    股票代码:603228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债券代码:11360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inwong Electronic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 166 号)




 关于请做好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请做好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于近日收
悉贵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文件的要
求,民生证券作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公司”
或“申请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会同申请人和其他中
介机构针对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回复说明中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深圳市
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1-1-1
     一、关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成果
带来的风险,申请人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00
万美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在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后,又于
2022 年 8 月决定将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增加至不超过美元 18,000.00 万元。

     请申请人说明并披露: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存放情况,以及外销收入、信
用期、应收账款情况;2、申请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否属于套期保值,投入
资金额度对应的外汇交易合约规模,是否与申请人外币资产规模相匹配,是否属
于财务性投资;3、申请人实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及财务核算情况,相关业
务方向是否与业务目标一致;4、申请人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决策和风控机制情况,
是否能有效防范相关业务风险。请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
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如下: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八、外汇衍生品交易情
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存放情况,以及外销收入、信用期、应收账款情
况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存放在境内的货币
                      103,966.54          96,731.09         188,521.96         104,912.13
资金
存放在境外的货币
                       12,937.40          15,430.73          13,528.00          11,511.34
资金
      合计            116,903.94         112,161.83         202,049.96         116,423.47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存放在境内的货币资金组成,币种主要由人民币构成。
公司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是指存放在境外子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币种主要
由美元、欧元、港币等构成。


                                         1-1-2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币种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人民币      102,617.58   102,617.58        95,273.08       95,273.08        187,009.63      187,009.63        93,472.58       93,472.58
美元          1,958.84     13,146.57        2,213.93       14,115.34          1,756.87       11,463.39         3,068.31       21,405.12
港币           324.50            277.51     1,030.78            842.76        1,474.12           1,240.68        754.53           675.89
欧元           114.41            801.82       258.19           1,864.04         282.18           2,264.48         99.15           774.88
日元           508.40             24.98       495.66             27.47          378.97             23.96         804.52            51.56
韩元          6,882.75            35.48     7,301.02             39.13        7,973.59             47.82       7,201.54            43.44
  合计               -   116,903.94                   -   112,161.83                    -   202,049.96                   -   116,423.47
外币货币
                     -           12.22%               -         15.06%                  -          7.44%                 -        19.71%
资金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外币货币资金占比分别为 19.71%、7.44%、15.06%、12.22%,
           公司外币货币资金以美元为主,欧元、港币、日元等外币货币资金较少。

               2、外销收入、信用期、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区分交易币种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人民币     284,718.33    284,718.33       508,701.90      508,701.90        412,228.97      412,228.97       362,575.35      362,575.35
美元        27,903.67    179,756.82        55,686.63      359,541.69         34,330.11      237,099.21        30,930.81      213,396.35
港币         4,466.30      3,671.85         9,356.73        7,776.64          9,874.84        8,800.58        11,472.12       10,054.63
欧元         3,197.51     22,752.98         5,683.22       43,511.06          4,081.60       32,178.63         4,571.21       35,259.79
日元           110.00             5.86               -                  -              -               -                -               -
  合计               -   490,905.84                  -    919,531.29                   -    690,307.38                  -    621,286.13
外币收
                     -       42.00%                  -          44.68%                 -          40.28%                -         41.64%
入占比
外销收
                     -       42.54%                  -          45.18%                 -          40.41%                -         41.65%
入占比


              注:由于少部分外销是以人民币为交易币种,因此外销收入占比高于外币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 41.64%、40.28%、
           44.68%、42.00%,占比较高。




                                                                1-1-3
                  报告期,公司外销的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电子信息企业,信用期以 60 天-120
           天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营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区分交易币种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原币         本位币

人民币      229,306.85      229,306.85    202,548.36   202,548.36    168,161.05   168,161.05    149,510.79   149,510.79

美元            16,244.63   109,024.22     17,115.05   109,307.38     10,904.39    71,150.11     10,050.47    70,114.09

港币             3,476.89      2,973.40     3,077.93     2,516.52      3,149.88     2,651.06      3,696.96     3,311.66

欧元             1,418.16      9,939.00     1,103.30     7,965.48       824.43      6,616.04       339.47      2,653.16

  合计                  -   351,243.47             -   322,337.74             -   248,578.26             -   225,589.70

外币应收
账款余额                -        34.72%            -        37.16%            -        32.35%            -       33.72%
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外币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6,078.91 万元、80,417.21 万元、
           119,789.38 万元、121,936.62 万元,占比分别为 33.72%、32.35%、37.16%、34.72%,
           外币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占比较高。

                  (二)申请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否属于套期保值,投入资金额度对应
           的外汇交易合约规模,是否与申请人外币资产规模相匹配,是否属于财务性投
           资

                  1、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属于套期保值

                  2019 年 1 月至今,申请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
           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注:远期结售汇合同是指双方签
           订的合同名称,从公司办理业务的角度来讲,合同名称中的结汇是指公司售汇,
           合同名称中的售汇是指公司购汇,为便于理解,下述具体写到售汇或购汇的事
           项时,均是从公司办理业务的角度来描述),约定将来办理售汇或购汇的人民币
           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公司按照远期结售汇
           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售汇或购汇。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一方面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外销收入和外币资产规模较
           大,另一方面因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以日元计价的设备采购合同合


                                                          1-1-4
约金额较大。同时,受新冠疫情、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美联储政策等影响,近
年来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波动加大。

    2019 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动趋势图如下:




   数据来源:wind

    2019 年以来,日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动趋势图如下:




   数据来源:wind

    根据上图,2019 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呈大幅波动趋势,2020 年以来日元兑
人民币呈持续贬值趋势,至今累计贬值幅度较大。因此,为降低以美元计价的
外销收入和外币资产规模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申请人开展美元远期售汇业务,
即与当地银行签署远期售汇合约,在未来交割日期以约定的汇率卖出一定金额

                                   1-1-5
的美元;为降低未来以日元支付设备采购款的汇率波动风险,申请人开展日元
远期购汇业务,即与当地银行签署远期购汇合约,在未来交割日期以约定的汇
率买入一定金额的日元。

    申请人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目的主要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
营成果带来的风险,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符合套期保值
业务交易方向相反、外币种类相同等原则,不存在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衍生品投
资行为,属于套期保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投入资金额度对应的外汇交易合约规模,与申请人外币资产规模相匹配,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内,申请人投入资金额度对应的外汇交易合约规模、外币资产规模
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日                  日               31 日            31 日
                   不超过 3,000                                     -                -
资金额度                            不超过 1 亿美元
                     万美元
外汇交易合约规                                                      -                -
                                -       0.35 亿美元
模
外币资产规模
                 13.62 亿人民币     13.67 亿人民币      9.55 亿人民币    9.90 亿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注:上表中外币资产包含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

    2019 年、2020 年、2022 年 1-6 月,公司未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2021 年
美元贬值,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始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当地
银行签署远期售汇合约,在未来交割日期以约定的汇率卖出一定金额的美元,
外汇交易合约规模为 0.3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22,452.10 万元),占当年外币
收入的比例为 5.47%,相对外币收入和外币资产规模较小,不存在高于外币资产
规模等从事投机行为的异常情形。

    受 2022 年第二季度开始美元大幅升值、日元累计贬值幅度较大的影响,为
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2022 年 8 月 23 日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


                                        1-1-6
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由原来的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额外币),增加至不超过 18,000.00 万美元
(或等额外币)。自报告期期末至本告知函回复之日,公司于 8 月、9 月从事远
期结售汇交易(自 8 月 26 日开始交易),合计远期售汇 9,600.00 万美元、远期
购汇 771,520.00 万日元,其中 3,600.00 万美元已交割、69,320.00 万日元已交
割,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在董事会审批的额度内。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进行远期购入日元交易,系为已签订的设备采购
合同进行锁汇。截至购买日,公司向日本设备供应商新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镭
射钻孔机,合同约定以日元计价和结算,尚未支付金额为 771,520.00 万日元,
与远期购汇金额相等。该类合同的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及支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日元
序号      签订时间             供应商            合同金额     已支付金额   尚未支付金额
 1       2020 年 11 月    新武股份有限公司       173,300.00   103,980.00      69,320.00
 2       2020 年 12 月    新武股份有限公司       381,260.00            -     381,260.00
 3       2020 年 12 月    新武股份有限公司       35,660.00             -      35,660.00
 4       2021 年 5 月     新武股份有限公司       285,280.00            -     285,280.00
                   合计                          875,500.00   103,980.00     771,520.00

       因此,公司从事美元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金额低于外币资产规模,公司从
事日元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金额不高于外币设备采购合同尚未支付金额,投入
资金额度对应的外汇交易合约规模与申请人外币资产规模相匹配。

       综上,申请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系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给公
司经营成果带来的风险,起到套期保值的作用,不存在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衍生
品投资行为,属于套期保值,投入资金额度对应的外汇交易合约规模与申请人
外币资产规模相匹配,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申请人实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及财务核算情况,相关业务方向
是否与业务目标一致

       1、申请人实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及财务核算情况

       报告期内仅 2021 年实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2021 年公司与当地银行签署
远期售汇合约,在未来交割日期以约定的汇率卖出一定金额的美元,外汇交易

                                         1-1-7
合约规模为 0.3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22,452.10 万元),均已完成交割。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合约类型                银行名称           币种      合约金额     是否交割
  1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是
  2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是
  3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是
  4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是
  5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是
  6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是
  7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是
                         小计                                  -     3,500.00           -

      自报告期期末至本告知函回复之日,公司于 8 月、9 月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
合计远期售汇 9,600.00 万美元、远期购汇 771,520.00 万日元,其中 3,600.00
万美元已交割、69,320.00 万日元已交割。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合约类型               银行名称             币种        合约金额     是否交割
  1      远期购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JPY             619,016.00      否
  2      远期购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JPY              48,524.00      否
  3      远期购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JPY              34,660.00      否
  4      远期购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JPY              34,660.00      是
  5      远期购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JPY              34,660.00      是
  6      远期售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USD               1,200.00      否
  7      远期售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USD               1,200.00      否
  8      远期售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USD               1,200.00      否
  9      远期售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USD               1,200.00      是
 10      远期售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USD               1,200.00      是
 11      远期售汇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USD               1,200.00      是
 12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否
 13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200.00      否
 14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否
 15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200.00      否


                                         1-1-8
序号       合约类型            银行名称         币种   合约金额     是否交割
 16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否
 17      远期售汇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USD         500.00      否
                      小计(JPY)                      771,520.00      -
                      小计(USD)                        9,600.00      -

      2、报告期内财务核算情况

      报告期内,申请人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时,未对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进行指定,即申请人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预期成效
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确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和规模,
但相关业务与外销交易不能一一对应,不能在可能成为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远
期结售汇合约)和被套期项目之间建立清晰的对应关系,因此不满足套期会计
的运用条件。

      申请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远
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财务核算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日(购买)

      申请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无需向银行支付费用或保证金,在备
查簿上登记合约内容作为备查,不作会计处理。

      (2)资产负债表日(持有)

      申请人将未到交割日的远期结售汇合约,按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差异确认
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相应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3)交割日(卖出)

      采用交割日与上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差异,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同时冲回与该合约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9
    2019 年、2020 年、2022 年 1-6 月,公司未产生外汇衍生品交易损益。2021
年,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收益 28.85 万元。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从事外汇衍生
品交易损益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小。

    3、相关业务方向与业务目标一致

    根据上述内容,公司因外币收入占比较高、持有美元应收账款等外币资产
金额较大从事美元远期售汇交易,因向日本设备供应商新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镭射钻孔机尚未支付的日元设备款较大从事日元远期购汇交易,符合套期保值
业务交易方向相反原则。

    申请人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更好地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
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相关业务方向与业务目标一致。

    (四)申请人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决策和风控机制情况,是否能有效防范相
关业务风险

    1、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

    (1)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成果带来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规模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决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为加强对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流程,有效防范
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的风险,同意实施《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00 万美元(或等额外币),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1-1-10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000.00 万美元(或等额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额外
币),增加至不超过 18,000.00 万美元(或等额外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交易决策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

    根据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
易决策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如下:

    ①审批权限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
决定年度可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最高额度,该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外汇衍生品业务由财务管理部制定交易策略上报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由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审核具体交易方案,由
财务管理部予以实施。

    ②操作流程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流程如下:

    A、财务管理部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
分析,定期编列《套期保值交易策略申请表》,配置针对性交易策略,报公司总
经理及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1-11
    B、财务管理部根据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与已选定的金融机构签署合同
并进行资金划拨。

    C、财务管理部应定期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确认交易清单,在每笔交
割到期前后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D、财务管理部应对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
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的风险,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
易损益。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管控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
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行为。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
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
合适的外汇衍生品,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
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
约风险低。

    (4)内部控制风险



                                1-1-12
    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
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
制度》,通过加强内控和专业素养提高,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5)其他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审慎审
查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已针对外汇远期交易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
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
险因素(六)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和“第三节风险因素十、外汇衍生品交
易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成果带来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业
务规模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
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若未来公司在执行外汇衍生品合约
时未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或无法有效管控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将可能
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

    1、访谈申请人的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防范汇率风险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公
司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外销收入变动情况、外销客户信用期及应收账款
变动情况,并对申请人的主要银行存款、主要外销客户进行函证。




                                 1-1-13
    2、获取申请人报告期内外汇衍生品交易明细表及主要业务合同,并对结算
单据进行抽查,判断是否属于套期保值;比较报告期内投入资金额度对应的外汇
交易合约规模,分析是否与申请人外币资产规模相匹配,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3、了解报告期内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方向;检查申请人办理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合同协议和申请书,结合相关协议和交易流程,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进行分析。

    4、了解申请人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控措施、内部流程和操作人员,获
取申请人报告期内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内部审批文件、三会资料
等,核查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存放在境内的货币资金组成,币种主要由人民币构
成,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是指存放在境外子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币种主要由
美元、欧元、港币等构成;公司外销的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电子信息企业,信用
期以 60 天-120 天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外币余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占
比较高。

    2、申请人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目的主要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
经营成果带来的风险,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符合套期保值
业务交易方向相反、外币种类相同等原则,不存在与日常经营无关的衍生品投资
行为,属于套期保值,投入资金额度对应的外汇交易合约规模与申请人外币资产
规模相匹配,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申请人实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真实、合理,财务核算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业务方向与业务目标一致。

    4、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要求,公司已针对外汇远期交易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防范相关业
务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1-1-1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深圳市景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刘绍柏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5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汪学峰




   保荐代表人:

                    肖   晴               王   嘉




   法定代表人:

    (代行)        景   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部
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
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董事长:

    (代行)     景   忠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