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3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对
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德贵、张小燕、钟芳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