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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11 月 14 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
鸥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503 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正先生召集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09 日通过书面方式
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
顺利进行,现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第(19)
担保事项进行补充。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拟为海鸥股份提供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2,717.85 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8-07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