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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股份:关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2000761),
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195 号】第四条享受税收优惠的第三款:“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
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之规定,公司于 2018 年提交了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并按 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已经公示的江
苏省 2018 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司未被列入该名单,公司预计 2018
年度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由于公司 2018 年 1-9 月暂按 15%的所得税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须补
缴 2018 年 1-9 月企业所得税 170.66 万元,占 2018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 9.4%。
    本次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对公司 2018 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于 2019 年度继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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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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