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
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累计收到和确认政府补助资金 3,916,506.23 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具体明细如下:
(一)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明细表:
序号 项目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2018 年 3 月-2019
1 增值税退税 1,864,619.09 注
年3月
《关于实施 2017 年度
知识产权服务
2 2018 年 5 月 10 日 1,000.00 常州市国内发明专利维
中心专利资助
持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7 年西太
湖科技产业园 常西科发【2018】11
3 2018 年 5 月 23 日 10,000.00
第一批专利发 号
展奖励
《2018 年知识产权创
2018 年省级 造与运用(专利资助)
4 2018 年 9 月 29 日 2,000.00
专利资助 专项资金国内专利分配
表》
2018 年 常 州
5 市第二十批科 2018 年 12 月 26 日 500,000.00 常科发【2018】172 号
技计划项目
2019 年经济
6 2019 年 3 月 11 日 50,000.00 武政发【2017】24 号
工作政策奖励
合 计 2,427,619.09
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 号)
同时废止。金鸥水处理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按照财税〔2016〕52 号享受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
(二)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明细表:
序号 项目 时间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2012 年,公司分别与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发区管委会”)签订“项
目租赁和扩建协议书”、与常州市武进区西湖
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西湖街道办事处”)
2018 年 3 月
政府拆迁补 签订“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与补偿协议”。经
1 -2018 年 12 1,145,297.80
偿款 发区管委会对公司原邹区镇仕尚村厂区(地号:
月
5101003 ) 及 邹 区 镇 长 汀 村 厂 区 ( 地 号 :
5107001)地块进行拆迁和收储,并提供位于
祥云路 16 号地块(地号:212201004)作为置
换,同时西湖街道办事处按相关规定对公司进
行拆迁补偿。公司先将收到政府部门拨付的搬
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2014 年,项目
结算余额计入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
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
他收益”(其中 2017 年度以前计入“营业外收
政府拆迁补 2019 年 1 月
2 343,589.34 入”,2017 年开始计入“其他收益”)。
偿款 -2019 年 3 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述搬迁补偿事
项 结 余 的 递 延收 益 余 额 为 2,054.93 万 元 ,
2018 年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
137.44 万元,预计 2019 年度自递延收益转入
其他收益的金额为 137.44 万元。
合 计 1,488,887.1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划分上述各类政府
补助类型,并确认和计量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中,391.65 万元作为其他收
益计入 2018 年度、2019 年度损益。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
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