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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股份: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
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H10043】号)《审计报告》,2018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5,174,668.27 元(按
母公司报表口径,下同),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517,466.83 元,本期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 22,657,201.44 元,加上上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226,626,464.07
元,扣除 2018 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36,660,805.40 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
则,公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 91,470,0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9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9,970,230.00
元人民币。经过本次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盈利水
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
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