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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太丞(上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太丞”)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上海太丞担保的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后已实际为上海太丞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1,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上海太丞提供的担保由上海太丞的其他
       股东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事项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3 月 2 日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4),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控股子公司上海太丞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
行申请授信。2021 年 10 月 27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上海太丞
签订了编号为 2021 年授字第 210812071 号的《授信协议》,公司自愿为上海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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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丞在《授信协议》下所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
在授信额度内向上海太丞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 1,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
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太丞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6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00 万美元,
注册地为上海市。上海太丞的主营业务为工业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
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上海太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太丞 5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太丞 21.33%股权,海鸥股份共
持有上海太丞 76.33%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太丞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人民
币 2,738.07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240.4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1.83%,
短期借款为人民币 0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2,240.47 万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为人民币 497.6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580.88 万元,净利
润为人民币 70.9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海太丞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
民币 2,031.36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527.6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5.20%,
短期借款为 0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1,527.6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人民币 503.73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80.38 万元,净利润
为人民币 6.1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公司为上海太丞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期间获得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3、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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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四、反担保情况
    上海太丞的剩余股东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反担保范围为上海太丞在上
述 1,000 万元额度内借款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及其他应支付费用,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
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若上海太丞未能及时向银行清偿
该 1,000 万元额度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海鸥股份代为清偿该
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其他股东将无条件的一次性
向海鸥股份指定账户支付海鸥股份业已代上海太丞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和所有
其他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
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
18,175.1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21.17%,其中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合人民币 16,508.90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9.23%,为非全
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约合人民币 1,666.2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94%。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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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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