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 股份”)新增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阿托萨泰国”)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投资总金额为15,004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4,312.02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0年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 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6,6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7元,共计募集资金 81,64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208.7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433.2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1 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 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7.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74,46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1号)。公司已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诺投资额 资金金额 (%) 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 40,355.00 40,355.00 6,120.13 15.17 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 9,743.00 9,743.00 882.55 9.06 新增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 14,367.90 14,367.90 437.33 3.04 冷设备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概况 原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14,367.90万元,拟对商用餐饮制冷设备生产车间进 行升级改造:一是对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对一些生产工艺自动化要求较高的 环节采用定制化的自动化设备,提高整个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水平;二是对现有的 生产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建设,优化各个生产车间的布局,改善生产车间的整体环 境,进一步提高生产人员的积极性和产品生产的效率。原预计建设期为12个月。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年 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原项目已 实际投入545.29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4,312.02万元(含孳息)。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调整原项目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312.02万元(含孳息)用于 新项目的建设投资,调整金额占原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99.61%。 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额为 15,004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 4,129 2 万元,建筑工程费 4,020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6,045 万元,安装费用 240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570 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银都股份,项目建设地址为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 55 号, 主要产品为商用餐饮制冷设备。 2、原项目备案审批情况 单位:万元 环评核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号 文号 新增年产 10 万台商 余经信备 报告表 14,367.90 14,367.90 用制冷设备项目 [2017]246 号 2017-122 号 3、原项目投资计划及预计效益 原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 14,367.90 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实施 后资金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总金额 第一年投入 第二年投入 1、厂房改造 1,600.00 1,600.00 - 2、设备购置费 8,439.00 8,439.00 - 3、安装工程费 843.90 843.90 - 4、铺底流动资金 3,485.00 - 3,485.00 合 计 14,367.90 10,882.90 3,485.00 注:第一年指从项目建设开始之日起第 1~12 月,第二年等依次类推。铺底流动资金第 二年投入 3,485.00 万元。 原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 47,000.00 万元,年新增利润总额 为 5,531.90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5.3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50 年(含 工程建设期)。 3 4、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原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 545.29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4,312.02 万元(含孳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或理财账户,原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可继续用于公司的生产运营。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项目生产的商用餐饮制冷设备主要面向欧美等海外市场,原计划项目达产 后商用餐饮制冷设备的产能将由 42.5 万台上升至 52.5 万台,并通过积极拓展海 外市场来消化产能。由于贸易政策等市场环境的变化,原计划的实施可能面临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下降、投资回报周期延长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调整 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312.02 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将有 利于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加大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程度,并充分利用泰国当地资 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节奏,为提高公 司商用餐饮制冷设备的销售份额奠定基础,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商用餐饮设备 行业的领先地位。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持股 98%的控股子公司阿托萨泰国实施, 实施地点为泰国罗勇府泰中罗勇工业园。 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5,004 万元, 其中土地购置费 4,129 万元,建筑工程费 4,020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6,045 万元, 安装费用 2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7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完成后, 将新增产能 10 万台商用餐饮制冷设备。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国际旺盛的需求造就了广阔的商用餐饮制冷设备消费市场。金融危机以后, 全球经济发展在稳定中略有增长,全球 GDP(现价美元)分别从 2011 年 73.30 万亿美元增长到 2017 年的 80.68 万亿美元,未来数年,全球经济发展还将继续 平稳向上发展,为商用餐饮制冷设备制造行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新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达产年)年销售收入 47,000 万元,达产后平均 4 年利润总额 5,668.08 万元,达产后平均年净利润 4,534.46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 率为 25.17%,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56 年。 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上 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盈利水平; 同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带来巨大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新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 技术、生产、市场营销等方面具备了可行性,经济及社会效益明显,因此新项目 建设及运营可行性较高。 (三)新项目资金筹措的情况 新项目所需资金共计 15,004 万元,由本次变更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 14,312.02 万元,剩余不足部分由银都股份以自有资金投入。 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新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 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 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盈利水平;同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项目的建设具有良 好的市场前景,建设及运营可行性较高。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及控制措施 新项目完成后,生产效率将得到提高,产能相应将有所提升,公司主要出口 地区为欧美发达国家,此地区政治和经济局势总体较为稳定,但若相关国家和地 区对公司相关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将会对公司的外销收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已对该项目的产品市场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在营销网络建设、 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研发设计与人才储备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准备,但如果后期 5 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产能扩大 而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第一、关注各出口国的经济形势,紧密留意各出口国的进口政策变动,熟悉 各出口国的外贸法律法规。 第二、对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建立系统明确的销售 目标;根据目标方案分派具体的执行人员严格组织实施,严格控制销售风险; 第三、立足于既有产品及营销网络,以稳健的步伐扩张终端营销网络,不断 改进客户服务,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既有产品的市场份额; 第四、提升公司的研发设计实力,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程,不断向宠物食品 的其他领域渗透。 2、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新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大幅增加,对公司现有的管理 体系、管理模式、管理队伍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 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较大扩张,那么公司将面临管理经营风险。 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员工对公司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投 入程度和责任心,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可能使经营管理层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从 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针对公司在快速成长中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列措施: 第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决策的科 学性; 第二、以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管理队伍素质,特别是中 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 第三、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管理层和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 的整体利益相结合,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 第四、强化技术、财务、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拥有一个高素质高能力的研发团队,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为公司产品 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 激烈,人才流动可能性增加。如果发生技术骨干人员流失现象,将会对公司可持 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持研发队伍的稳定性,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从相关高等院校招收优秀的毕业生,作为公司的优秀人才储备,进行 有规律、有计划的培养,激发其创作潜能,巩固和发展其研发设计能力。 第二、充分利用资源,为销售团队提供学习的机会,例如每年的行业交流会、 专业培训等,对产品进行综合考察和研究学习,充分了解全球市场的发展现状与 变化趋势,了解市场需求。 第三、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决策体系,保持一个决策民主、追求创新的知 识型企业,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企业环境,健全研发设计人员的收益分配、 职务提升等激励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与国内外优秀的研发团队合作,发展壮大研发队伍,增强创新实力。 五、 新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新项目业已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书》(浙发改境外备字【2018】60 号);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 书》(浙境外投资【2018】N00586 号)。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 意见如下: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即调整“新 增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312.02 万元用于“阿托 7 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的事项及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经济环境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即调整“新增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312.02 万元用于“阿托萨厨房设 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银都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的同意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8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