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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都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在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 5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以专人、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监事 3 名,委托其他监
事出席 0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11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即调整“新增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312.02 万元用于“阿托萨厨房
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