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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25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 56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 年 4 月 15 日
                            至2021 年 4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俊杰、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银
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戚国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77        银都股份            2021/4/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9:00-11:30;13:30-16:00)
(二)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
桥街道博旺街 56 号) 邮政编码:311100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传真:
0571-86260911
(三) 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
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
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1 年 4 月 14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
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 56
号 2. 邮政编码:311100 3.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4. 传       真    :
0571-86260718 5. 电子邮件:yd@yinduchina.com 6. 联系人:鲁灵鹏
(二) 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