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国信证券关于银都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7〕144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6,6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7 元,共计募集资 金
81,642.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208.7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6,433.24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67.34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74,465.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1 号)。
(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4,465.90
项目投入 B1 43,785.5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B2 6,578.9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0,846.64
1
利息收入净额 C2 417.19
项目投入 D1=B1+C1 54,632.1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996.1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6,829.8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2] F 26,829.82
差异 G=E-F -
注 1: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汇兑损益及手续费等的净
额
注 2: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829.82 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24,000.00 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未发生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54,632.19 万元,加上
利息等收入 6,996.11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6,829.82 万元。具体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 募集资金实 累计投入 剩余募集
项目名称
号 划投资额 际投入金额 比例(%) 资金金额
1 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 40,355.00 24,907.58 61.72 20,111.83
2 自助餐设备产业升级项目 9,743.00 4,729.15 48.54 3,253.02
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
3 14,367.90 14,995.46 104.37 462.74
年产 10 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
4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 2.22
合计 74,465.90 54,632.19 26,829.82
注: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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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该笔闲置募集资金将仅限用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
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运行。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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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
到期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10,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银都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银都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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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英杰 陈敬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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