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8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及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厉国威先生、吕威先生、肖杨女士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厉国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肖杨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制冷设备行业
专业人士)。
    2021 年 0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厉国威先生
为、吕威先生、肖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厉国威先生为
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吕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肖杨女士为公司独
立董事(制冷设备行业专业人士)。本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厉国威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的商业经
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召开时间      届次                             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2021.1.15   三届第八次   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召开时间       届次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4.27    三届第九次
                          (5)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5.21    四届第一次   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2021.8.23    四届第二次
                          (4)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10.21   四届第三次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2021.12.10   四届第四次
                          购价格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
                          第三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我公司聘用的
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
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下
属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在 2021 年度继续聘用天健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
2021 年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在审计机构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公司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协商
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在
天健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异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
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
作顺利完成。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是想、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
认真审阅了 2021 年度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的各类内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
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我
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相关内控手段已基
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管理体系规范,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
    (六)其他事项
   1.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和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
   2. 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相
关事项。
   3. 审议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4. 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5.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事项。
   6. 审议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相关事项。
   7. 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
   8. 审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
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
格调整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公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
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2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
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为
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更好地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0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