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
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445 号文《关于核准银
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6,6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2.37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816,420,000.0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71,761,000.00 元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744,659,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到位,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351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均已赎回。2021
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等产品和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益金 是否
签约方 具体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额(含税) 赎回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
杭州银行 2020/12/23 2021/3/23 125.75 是
款产品(TLBB20204623) 15,000.00
南京银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0 年第 2020/12/30 2021/4/1 61.33 是
1
53 期 08 号 92 天 16,000.00
(DW21001120205308)
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
浦发银行 期 JG9013 期人民币对公结 4,000.00 2021/3/29 2021/4/29 12.00 是
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210438 6,000.00 2021/3/30 2021/6/1 37.28 是
“汇利丰”2021 年第 4566 期
农业银行 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 5,000.00 2021/3/31 2021/4/1 38.52 是
款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
杭州银行 2021/4/8 2021/6/16 102.08 是
款产品(TLBB2O21 1454) 15,000.00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
杭州银行 2021/6/25 2021/9/15 177.93 是
款产品(TLBB2O212674) 22,000.00
单位结构性存款
南京银行 2,000.00 2021/6/25 2021/9/29 19.73 是
(21001120212606)
浦发银行 公司稳利 21JG6374 期 6,000.00 2021/9/16 2021/10/18 16.53 是
单位结构性存款
南京银行 5,000.00 2021/11/10 2021/12/13 15.35 是
(21001120214607)
期末已赎回理财产品小计 96,000.00 606.52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
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
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2
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
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
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2 年 0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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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0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进一步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
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追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保荐机构对银都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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