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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津环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8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津环保”)于2019年8
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492,316.7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
016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规定开立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19,550.00          19,550.00

   2     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4,936.00           4,936.00

   3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5,755.38           5,755.38

   4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20,800.00          18,307.85

                   合计                       51,041.38          48,549.23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垫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酌情置换前期垫付款项。如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或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予以取舍。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
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
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
款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
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
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
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
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
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
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
有关的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
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景津环保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