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环保: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8-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作
为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津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国银河证券对景津环保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
集资金总额 549,1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85,492,31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2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
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19,550.00 19,550.00
2 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4,936.00 4,936.00
3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5,755.38 5,755.38
4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20,800.00 18,307.85
合计 51,041.38 48,549.23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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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酌情置换前期垫付款项。如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或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予以取舍。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
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
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
款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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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
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
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
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
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
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
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
有关的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
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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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
关监管要求。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景津环保的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景津环保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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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李雪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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