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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津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19-004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下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八人,实际出席本次
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八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
《景津环保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
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9 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36,267,054.78 元。公司拟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6,267,054.78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
司拟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
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因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1)。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耿建新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补选独立
董事一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决定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
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