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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津环保: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0-06-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景津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津环保”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景津环保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募集
资金总额 549,18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492,31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2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195,500,000.00      195,500,000.00
   2       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49,360,000.00       49,360,000.00
   3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57,553,800.00       57,553,800.00
   4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208,000,000.00      183,078,516.71
                     合计                        510,413,800.00      485,492,316.71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
计划总投资 4,936 万元,实际投资 4,402.79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项目
计划投资额的 89.20%。项目节余资金 5,330,668.04 元,取得利息收入 37,772.34
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5,368,440.38 元。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
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
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三)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其他募投项目建设,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
过滤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368,440.38 元(具体金额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

三、本次募集资金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景津环保本次将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景津环保将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
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景津环保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
    综上,银河证券对景津环保将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李雪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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