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46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
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
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 6 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5 人,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
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
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
去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5.10 万股。此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因参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杨文庆先生(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系公司董事杨名杰先生之子,其在
授予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予杨名
杰先生的限制性股票 20.00 万股及杨文庆先生的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合计
21.00 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杨名杰先生、
杨文庆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401 人调整为 398 人,其中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396 人,暂缓授予
人数为 2 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200.00 万股调整为
1,194.90 万股,其中本次授予部分为 1,173.90 万股,暂缓授予部分为 21.00 万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杨名杰先生、董事李东强先生、董事张大伟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杨文庆先生(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系董事杨名
杰先生之子,其在授予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
授予杨名杰先生的限制性股票 20.00 万股及杨文庆先生的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
合计 21.00 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杨名杰先
生、杨文庆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3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3.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杨名杰先生、董事李东强先生、董事张大伟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