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环保: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5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项目
投资总金额 4.2 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2,517.17 万元,其余
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该项目投资的前期情况已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
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暨项目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2,517.17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2 年;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18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492,31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07 月 23 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20001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依照规定开立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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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银行利息合计 12,517.17 万元进行变更,约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5.78%,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其中:固定资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产投资 资金金额
环保专用高性
能过滤材料产 42,000 40,677.19 1,322.81 12,517.17
业化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
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在德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营业收入 44,512.82 万元
(不含增值税),年净利润 4,306.81 万元(所得税按 25%预计)。该项目由公司
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总投资 19,55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8,6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95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比(%)
1 建筑工程费用 90.00 0.46
2 设备购置费用 16,340.00 83.58
3 建设投资 安装工程费用 817.00 4.18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67.28 2.39
5 预备费 885.71 4.53
6 铺底流动资金 950.00 4.86
合计 19,550.00 100
截至目前,“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214.74
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36.90%,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银行利息合计
12,517.17 万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于 2016 年 9 月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是公司现有厢式滤板生产设备和制造工艺替代项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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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使用注塑机替代原有滤板生产设备压力硫化机。随着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购
置部分注塑机对压力硫化机进行了替代。
该项目时间跨度较长,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等因素做出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自 2017 年起公司内外部形势发生了
变化,滤板市场需求持续提升,由于注塑机购置安装周期较长,公司为抓住市场
机遇,对原有尚未替代的压力硫化机进行了加工精度等方面的升级改造,升级改
造后的压力硫化机和注塑机相互补充、共同生产,已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
原项目购置的注塑机与改造后的压力硫化机在成本、费用以及产品售价、质量等
方面差异不大,继续购置注塑机的需求下降,该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降低。为
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配置公司内部资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
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到“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生
产建设。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
(一)资金投向
项目总投资 4.2 亿元人民币,建设地点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一大道
公司东厂区北邻新征的德州市 G2020—K014 号地块,计划新建生产车间 3 座,
总建筑面积 88,039.29 平方米,同时利用部分现有车间及设备进行建设,新增织
机、整经机、定型机、轧光机、验布机等设备约 750 台(套),并完善其他公辅
工程,生产高性能过滤材料。
(二)投资方式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 4.2 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2,517.17 万元,其
余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三)项目投资概算
具体投资构成明细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百分比例(%)
1 建筑安装工程费 15,150.56 36.07%
2 设备购置费 21,308.04 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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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33.82 7.22%
4 基本预备费 1,184.77 2.82%
5 铺底流动资金 1,322.81 3.15%
合计 42,000 100.00%
(四)计划投资进度
根据项目情况,该项目总工期为 24 个月。
(五)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及回收期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滤布和无纺布,项目投产后将会扩大公司产品的产能。项
目达产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 25,368.75 万元,年均净利润 6,387.83 万元,
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前为:6.99 年,税后为:7.96 年(该
项目为后续二期项目建设预留了部分车间及建筑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受到一定影
响)。上述财务数据仅为对项目在合理基础上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预测,不代表
公司对未来业绩作出的承诺。
(六)新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发展规划
该项目建设有助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为企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产业政策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加快产业升级换代,积极谋
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发展重点的政策要求。同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发
展规划,有利于缓解当地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对当地社会的发展具有促进
作用。
2、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市场前景良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已顺
利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产能得到释放。随着公司过滤材料生产技术的不断成熟,
公司过滤材料品牌市场认可度提升,公司过滤材料市场前景良好,为了未来市场
增长需要,公司新建“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和可行性。项目达产后可形成规模经济,为企业增创效益,同时带动当地相关产
业的发展和解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要
求,符合企业规划及市场需要,所选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配套设备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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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显著,环境影响较小;公司管理规范,资金实力和筹措能力较强,能够
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所以,本项目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项目建设是必
要的、可行的。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固液分离产业用纺织品高性能过滤材料,主要配套压滤机
销售以及满足用户滤布更换需求。该产品具有如下特点:固形物的捕集效果好;
过滤速度快、堵塞少、过滤速度稳定;滤渣剥离性良好;尺寸稳定性好;使用寿
命长。项目产品为过滤分离设备的核心过滤元件,是决定过滤分离效果的重要组
成部分,对提升压滤机过滤性能及应用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提升改
造市政污泥处理、工业污泥处理、疏浚污泥、自来水厂污泥处理效果至关重要。
过滤材料工业属于我们国家支持的重点发展领域。过滤材料行业无论在政策
扶持方面、环保需求方面,还是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优势,其市
场前景较为可观。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年均增速超过了 15%,进入了快速发展
阶段,不少省、市都把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扶持,为滤布行业发展
提供了极大的市场空间。
“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山东省的产
业结构调整规划,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选用生产技术、工艺成熟可靠。通过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公司的科研和生产能力,以适应市场的需求,有利于提
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优化企业产业布局,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同时该项目符合
企业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公司自身经营战略,
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专业机构出具了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该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
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
动都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增加了项目建设的不
确定性。如果公司过滤材料产品未来销售不及预期,可能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制定严密的进度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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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跟踪项目进程,及时分析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推
进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建设、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
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
各方建议,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五、新项目备案、审批情况
“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取得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部下发的德经开审批环
报告表【2020】62 号环评批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
于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优化配置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募投项
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
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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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相
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
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
立意见;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四)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五)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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