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6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的用途: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693.138 万元(目 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97.92 万元,扣除项目待支付的相关合同质保金 304.782 万元后,实际节余 693.138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建募投项目“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 项目”的生产建设。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延期时间:拟将该项目完工日期由 2021 年 7 月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津环保”)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 行了结项及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1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85,492,31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07 月 23 日到账,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2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规定 开立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19,550.00 19,550.00 2 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4,936.00 4,936.00 3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5,755.38 5,755.38 4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20,800.00 18,307.85 合计 51,041.38 48,549.23 (二)募投项目进展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 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现有车间变更为:公司现有车间 及新建车间一座;实施方式由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不新增建筑物和项目 用地变更为:新建车间一座,建筑面积 6,382.52 ㎡,同时利用部分现有车间建 设该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压滤 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公司新建项目“环保 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生产建设,新项目总投资 42,000 万元,其 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2,517.17 万元。 经过上述项目进展及变更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状态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19,550.00 19,550.00 7,214.74 已终止 2 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4,936.00 4,936.00 4,402.79 已结项 3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5,755.38 5,755.38 4,793.44 已结项 4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 20,800.00 18,307.85 9,613.65 延期 5 环保专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 42,000.00 12,517.17 3,685.43 在建 合计 93,041.38 61,066.40 29,710.05 - 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资金余额(元)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1612016519000013780 88,461,435.71 活期 德州东方红路支行 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37050184610100000801 93,530,422.58 活期 德州德城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 募集资金 241639595920 9,979,198.52 活期 分行德州开发区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 募集资金 229939595385 0.00 已注销 分行德州开发区支行 专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91,971,056.81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已建设完 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计划总 投资 5,755.38 万元,截止目前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793.44 万元,尚有合同 质保金 304.782 万元需要支付,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项目计划投资额的 88.58%,扣除尚需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后项目实际节余资金 693.138 万元(含利息 收入,具体金额以该项目募集资金转出之日银行实际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 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 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其他募投项目建设,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 升项目”扣除尚需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693.138 万元(具体金额 以该项目募集资金转出之日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环保专 用高性能过滤材料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由公司负责建设实施,建设周期 24 个月,原定 完工日期为 2021 年 7 月。由于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 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全部投资,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年产 1000 台压滤 机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年 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现有车间变更为公司现有车间及新建 车间一座;实施方式由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不新增建筑物和项目用地变 更为:新建车间一座,建筑面积 6,382.52 ㎡,同时利用部分现有车间建设该项 目。 由于项目变更后需要新建车间一座,需要进行土地招拍挂、项目环评等工程 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增加了整体工程量,导致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项目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保证项目质量,公司进一步细化了该项目的规划工作,因此需要更 长的建设周期。根据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本着谨慎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将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建设完工日期由 2021 年 7 月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及实施质量,有利于促 进公司相关业务按照既定战略目标正常开展。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度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具体有以下措施: 1.公司将积极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制定合理、详细的建设方案,统筹 安排,选派一批具备丰富建设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 实行全人员、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施工质量。公司将设立专职人员负责 与施工单位协调与沟通,监督好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加快基建和装 修进度,确保不出现关键节点延后的情形。 2.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进展情 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资源配置,配合做好相关后勤保障,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 成。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及实施质量,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形,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 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景津环保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景津环保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景津环保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