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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津环保: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11-05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景津环保
股票代码:603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家权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玲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
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书》
景津环保、上市公司        指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家权

信息披 露义务 人之一 致
                          指     李玲
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共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景 津 环 保 股 份 比 例 由 5.94874% 变 为
                                 4.9999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15 号准则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姓名:李家权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10622196309******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通讯方式:028-851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家权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基本情况

    姓名:李玲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10683198608******

                                   5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方式:028-851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李家权、李玲为父女关系,二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家权                21,714,000               5.27103%
           李玲                  2,791,800               0.67770%

           合计                 24,505,800               5.94874%
       (三)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李玲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处置计划
    景津环保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股东李家权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58,48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
    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股东李家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47%,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3,53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804%,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656,1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8751%。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股东李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125%。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无其他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家权持有公司 21,714,000 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5.27103%,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
玲持有公司 2,791,800 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67770%。李家权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玲合计持有公司 24,505,800 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5.94874%。上
述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李家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1,4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 3,534,700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65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751%,持股比例由 5.27103%变为 4.38352%,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
 信息披露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区间
  义务人                                     (股)                    例
                                                        (元/股)
                                                        33.10~
             2021/10/29   集中竞价交易       121,400                0.02947%
  李家权                                                 34.03
             2021/11/4       大宗交易       3,534,700    32.06      0.85804%

    李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125%,持股比例由 0.67770%变为 0.61646%,减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减持价格
                                              减持数
 义务人之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区间      减持比例
                                             量(股)
一致行动人                                              (元/股)
                                                        33.50~
   李玲      2021/10/29      集中竞价交易    252,300                0.06125%
                                                         33.72
    2021 年 11 月 4 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
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597,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998%,持有公
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5%以下。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家权持有公司 18,057,900 股普通


                                    8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4.3835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玲持有公司
2,539,500 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0.6164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
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
动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
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家权


                                           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玲


                                             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家权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玲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家权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玲




                                     签字:



                                           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德州市

股票简称             景津环保                      股票代码         6032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家权                                         四川成都
称                                                 住所地



一致行动人名称       李玲                          一致行动人住所   四川成都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14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4,505,80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94874%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数量:20,597,400(股)   持股比例:4.99998%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3,908,400(股)    变动比例:0.94876%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注: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和数量尚未实施完毕。除此
内继续增持/减持      之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无其他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5
(本页无正文,为《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家权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李玲




                                          签字:



                                               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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