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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津装备: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0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作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1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凤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1997 年至 2006 年,于云南大学任教;2006 年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科晶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迈科管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辉旺机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迭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张玉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天津财经大学
管理学硕士,1991 年至 1994 年在德州市德城区农业局从事会计工作 3 年,自 1994
年 9 月至今一直从事会计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德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
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独
立履行职责,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述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
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
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3 次,董事会会议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以上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报告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定期报告、利润分
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回购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制定或修订议事规则、注册
资本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章程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项目投资等。我们
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审核情况
    我们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尤其是在年
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情况进行沟通,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掌握和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的编制及披露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
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日常关联交易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
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要求,我们对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审核,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未发现
违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发布《2020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 2020 年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 41,307.70 万元相比,将增加
6,196.15 万元到 9,087.69 万元,同比增加 15%到 22%。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中审众
环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11,949,5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8,364,650
元。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
等明显不合理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目前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涉
及或者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工作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
展工作,未发现会议内容及程序存在违规情形。
    (十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2 月 24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2 名暂缓授
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2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
    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并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套高性能过滤系
统项目的议案》,该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十四)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要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各项议
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谨慎、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刘凤元、张玉红
                                                       2022 年 4 月 7 日
(此页无正文,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凤元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