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景津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实现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凤元 2022 年 4 月 18 日